pkpkkeigo wrote:全規畫區第一個出現的...
您以上所述大致是沒錯.
最早完工使用的是麥當勞. 鮮友火鍋.
都是純商業使用.
雖然規模不大, 但卻仍是截至目前為止, 整個藝文園區最熱絡的商業了.
中悅御之苑. 世界中心也確實都在前一任時發給建照.
但我沒記錯的話, 朱立倫離開時中悅御之苑還未完工. 更別提其他後續的.
我的認知是, 發給建照絕對有責任.
但是建商後續一再變更施工. 變相違規使用, 則難以完全去苛求發給建照責任.
而應是負責審驗發給使用執照的責任相對重大.
再來的就是, 建商當豪宅賣的廣告都是變相違規使用的證據, 主管機關卻完全不做為.
就像是所有民眾都知道哪些地方有色情行業, 好像只有警察不知道不取締一樣.
我個人是認為, 客觀環境本來就是不斷在變化的.
執政者必須敏銳地隨時依變化去採取調整做為, 讓結果達到最好.
就像這整塊地最初原本是市政中心的預定地, 並非商業.
但是因土地問題未解決, 一拖幾任數十年成為市區毒瘤.
朱立倫能夠突破僵局, 改變為朝藝文園區方向推動開發, 就是依時空環境變化採取了調整做為.
園區公有土地起初也有規劃附屬商業, 但後來廣場綠地大受民眾支持歡迎, 他就調整未再推動了.
如今藝文園區走到這番田地, 將近2/3的地都已經被蓋成住宅, 商業恐怕即將難以回天了.
現在的執政者, 是否也該依此一變化去採取調整做為?
並不是說就地合法, 正義是一定要伸張的.
前面提到各個階段的官商違法. 違規責任當然要澈查到底, 給民眾一個說法.
但當情勢已然不可違逆時, 是否就該順勢採取調整做為應變.
不然結果極可能就是兩頭落空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