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yeh wrote:4.維持原狀,以拖待變--桃園過去20年來都是這樣。看看桃園火車站第1,第2月台的聯絡地下道吧,為什麼會上樓下樓堵成一團?為什麼台鐵只能在臺階寫個出站禁止通行束手無策?這可不是當初桃園站設計不良,知道原因的就是有點老的桃園人了.......(恕刪) 小弟住桃園三十年常搭火車就小弟的理解是當初車站出口設計不良導致由南下月台出站的人都會選擇右邊樓梯上去因為離剪票口比較近難道不是因為這樣嗎 ? 請賜教
有關園林大道的計畫原計畫是六十米而中壢段是五十米,經過上次都委會說明會後變更為五十米園林大道,而中壢部分縮減為四十米,所以說目前園林大道還是一個計劃中草案還未送內政部定案,所以其內容還可以修訂而數字部分都是初估範圍,這些都是縣政府計畫書中數字,連我看到都覺得不合理。要等定案之後才會跟住戶作屋況丈量,談到徵收條件等。若成定案且預算下來,我們也無可奈何,因為桃園縣不可能打破往年各縣市補償慣例,作破壞規則的老鼠屎。
日月金金金 wrote:有關園林大道的計畫原...(恕刪) 大大既然知道桃園縣不可能在拆遷補助上破壞行情,您又要大家號招4000熱血來填這個坑洞真不知道您是拆遷戶,還是來亂的但是還是回應您的主題一下請看二樓的tw3326728c大大的回應為了桃園縣的整體利益,你們就多擔待啦!
日月金金金 wrote:若礙於經費台鐵無非可以像當初台北板橋松山分段地下化施工, 由中壢先做地下化潛盾工程和機場捷運地下化變成共構工程, 之後再做桃園市段。...(恕刪) 心態可議。怎麼都抱著這樣的心態?還有一位中壢出來的立委,相同心態搞雲霄飛車。
其實版大也提到台鐵是很務實的看待鐵路高架化這件事那麼就不要再以反對鐵路高架化之名進行抗爭應該是要針對園林大道之必要性及可行性做抗爭需求才是既然縣府已經進入跟內政部申請經費的階段版大應該去內政部陳情希望縣府能重新評估園林大道的部份至於評估後可能產生的盈餘部份也理當用在拆遷戶上不管是造冊成立管理基金或財團法人都應將18%的盈餘用在被拆遷的弱勢族群裡當然也應訂立排富條款讓真正弱勢的人可以得到較好的照顧總是希望能將傷害降到最低但絕對不允許縣府以包贏的心態來做事用壓榨人民的方式來圖利財團或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