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積分:16分
文章編號:20317644
個人積分:23分
文章編號:20328473
不過委員會可能要先評估每月支出 (如保全管理費、設備維護、管理等等....)再以戶數、坪數等訂出標準。
另外委員會是不是應該先公告我上一次提到的共同管理基金及建商應回饋社區的部分,我想這樣子訂出來的收費
標準比較能接受。
前幾天回社區在信箱有看電費帳單發現內容有公共電費636元,我想委員會是不是應該將大公 小公及水費部份另
外申請獨立電錶由管理費支出(我目前住的社區就是如此),不然收管理費做什麼用途???
另外我覺得保全管理公司很重要尤其是新的社區,大家對集合式住宅很多都不懂例如剛提到的電錶 水錶 垃圾的集
中處理 門禁管理 停車場管理等等,很多社區的運作應該是由保全公司幫我們做規劃與把關
,尤其是公設點交更為重要畢竟他們一開始是建設公司請來的........
各位有沒有發現地下停車場好像沒有監視器及緊急求助鈴 (找不到
)
個人積分:23分
文章編號:20337082
個人積分:23分
文章編號:20337202
個人積分:16分
文章編號:20337483
為提供您更優質的服務,本網站使用cookies。若您繼續瀏覽網頁,即表示您同意我們的cookies政策。 了解隱私權條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