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的短毛 wrote:
TO樓主
我是覺得承辦人如果有留電話
你就打過去問就好啦
我是9/25寫的 然後就收到1封受理通知信 就這樣而已 不知道是誰在處理的 根本就不知道要問誰?
直到10/1我又寫了另外一封信去靠北他 到了10/2才有回應
而回應內容就是令我吐血的9/26已清理過 然後就有這串度濫文
自由的短毛 wrote:
我本身在新北市服務過
常會遇到有陳情的民眾不留電話也不會同的
這樣就會發生陳情範圍太廣闊
無法確定詳細位置的情況
桃園縣的申訴信箱 必須寫上真實姓名&連絡電話(必填)
沒有這個問題會發生, 不過我想也不會有人打電話來問吧~~
自由的短毛 wrote:
我是覺得承辦人員如果有留給你電話和分機
你可以打電話去問辦理的情況
如果他們真的不作為
你再來留言還比較靠譜
他們的留言就是在打官腔 只有我1個或許不準 那上述很多的案例呢?
事實擺在眼前~~
如果有用過朱縣長信箱的人一定更能深刻體會 吳縣長信箱的反差(跟沒有一樣)
自由的短毛 wrote:
還有
不同的區域有的時候可能是涉及預算問題
人力並不一定足以服務到每一位民眾
不要以為他當下只服務你一個人
特地設了1個1999電話專線, 留個縣長信箱接受縣民陳情
然後說無法服務到每個縣民? 那設這些東西的目的是什麼? 譁眾取巧嗎?
辦不到就收起來好了!!! 反正現在有跟沒有差不多
況且我的申訴我認為一點都不過份 辦完活動 整條街臭了1個星期 晚上在公園裡趴趴造的可不只我一個
我不認為這是服務我"一個人"
辦活動可不是只有當下 事後環境的善後也是活動的一部份
這方面本來就是政府該督導的 光會出租場地 不去管 事後出了包 不該罵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