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鎮區育達路與文化街旁的第八公墓

kenny77 wrote:
只靠走路或搭公車去買東西,那你可能不住中壢,應該要住台北市才能生活,桃園、中壢的大眾運輸工具實在少的可憐,只靠走路搭公車生活應該很困難。


我住中壢20幾年以上了
都快30歲了
中間大學去了新竹4年
小的我家裡沒有汽車
不是騎機車就是搭公車
在不然就是走路

除了要去到跨縣市而且是好幾個縣市
或是要去採coscto採購一大堆的東西(頂多一年一次吧....都剪卡了直接跟朋友去)
且是多人郊遊時才會去租車

在短程內根本不會考慮開車

我完全不會想在六日早上七點開車去中壢市場買菜
整個就塞爆了
我還寧可搭公車去

中壢的大眾運輸工具實在少的可憐
其實是你自己不知道如何活用吧

只靠走路搭公車生活應該很困難。
可我的生活不困難也活得很好
周末還會去市場買菜

到台北有高鐵機捷的
更沒有讓我買車的理由

電腦一(WorkStation) cpu:i7-3820 RAM:16G(DDR3) mb:p9x79 gpu:AX6670 HDD:SSD128G+

cinnamon coffee wrote:
不是大眾運輸太少,...(恕刪)

可以讓人好好走路放心走路的人行道不足
騎樓都被自私的人封起來
在馬路邊走路實在很危險啊!

明天更美好 wrote:
可以讓人好好走路放...(恕刪)

圍籬一段時間,又沒動靜了,有人知道最新進度嗎?
明天更美好 wrote:
可以讓人好好走路放心走路的人行道不足
騎樓都被自私的人封起來
在馬路邊走路實在很危險啊!

是政府怠惰,沒有在政府所擁有的公共道路上設人行道,一天到晚只想吃人民的豆腐。騎樓的產權是私有的,本來就不該強迫人家開放給外人行走、給人停車
關於騎樓的所有權,原則上屬於建物所有人,在建物登記上屬於建物的附屬部分,屬於私人產權;但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將騎樓定性為「供公眾、行人通行」的道路及人行道,則依《民法》第765條規定:「所有人於法令限制之範圍內,得自由使用、收益、處分其所有物,並排除他人之干涉」規定,建物所有人使用騎樓仍需受到法令限制,其使用不得妨礙公眾通行權益,具有「所有權私有,使用權公用」性質。
yehzeyeh wrote:
關於騎樓的所有權,...(恕刪)

你去看看營建署的『市區道路及附屬工程設計規範』的市區道路斷面構成要素,也就是國外說的Right of way(ROW)有沒有包含騎樓?

國外很多悠久的法治城市,在談ROW的時候,是沒在算騎樓的!所以別拿『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這內容前後衝突的法律來說笑話了!
工寮已經有工人進住了,
前幾天有看到停車場預定地在挖洞灌漿

明天更美好 wrote:
圍籬一段時間,又沒動...(恕刪)

cinnamon coffee wrote:
你去看看營建署的『...(恕刪)

在行人路權方面,台灣真的要加加油

漂然 wrote:
工寮已經有工人進住...(恕刪)

不知道為何都沒動靜
預定到明年六月才完工
希望不要再拖延了
還有旁邊的圖書分館什時候動工?有消息嗎?
之前是老樹的移栽工程,現在有看到又搭棚子準備要進行地下停車場開工儀式的樣子,公共工程就是這麼慢,分段進行就是分段發包,驗收。但至少目前是持續進行中,已經等了12年,希望不要在一直等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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