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指出,土地徵收條例修正草案中,除土地徵收必須符合公益性、必要性、符合比例原則外,也規定除非基於公益性公共事業,或重大國家建設的必要,不得徵收特定農業區農業用地,以保護寶貴的土地資源及確保糧食安全。
馬總統說,更重要的是,將改採以市價徵收補償,將目前依公告現值加成徵收補償的方式改為按照市價徵收補償。未來地方政府要每6個月評定一次被徵收地區的正常交易價格,也就是所謂的市價,改變目前縣市政府每年公布土地現值的作法,作為需地機關發放徵收補償的依據。
總統表示,如此一來,被徵收土地的民眾在協助政府推動重大建設時,將可獲得更合理、更符合實情的補償,以落實土地正義原則。
這樣對農地的價格是否有提升的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