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已交屋,購買時有含車位,公寓以前有管委會但現在無管委會,房子是84年建造的,謄本上有註明2個共有部分
共有部分:xxxxxxx建號*******247.09平方公尺
權利範圍:*****40分之1.....
其他登記事項:使用執照字號:桃縣工縣使字第xxxx號
共有部分:xxxxxxx建號*******308.53平方公尺
權利範圍:*****16分之1.....
其他登記事項:使用執照字號:桃縣工縣使字第xxxx號

1.家人及業務說權利範圍16分之1這個共有部分就是車位,業務是說會找鄰長開車位證明(我的疑問是這個有效力嗎?)
2.我想請問有經驗的大大,除了謄本上的紀錄之外,政府單位哪裡還可以申請到車位的證明(我購買的車位是總共3個車位連在一起,無隔間,但有各自的鐵門),想要證明這車位是屬於我所購買的車位
3.我買的是中古屋,已經3.4手,前屋主想必也沒有當初公寓的停車位分管圖,我上網查過縣市工務建管單位查得到資料嗎?使用執照圖和竣工圖看得出來嗎?
4.停車位是會有編號嗎?
文章關鍵字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