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我的錯覺嗎? 為什麼我總覺得桃園市許多條幹道新鋪設的人行道寬度,要比原先的寬約15~20cm? 換句話說,汽車車道也就兩邊各縮減了15~20cm? 是因為前後鋪設磚塊的尺寸不同,造成誤差? 還是另有原因? 問過兩家店面的老闆,都同意我的看法,不過他們都很高興,說這樣更利行人走路,有機會增加店面營業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