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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spector wrote:
當年台鐵地下化萬華到(恕刪)
你舉的國道二號橋下道路的例子,是高架型式規劃不當
最初國道二號興建是土堤式,是桃園縣政府爭取為高架化。但多出的費用自行分攤
橋下道路因為橋橔的型式問題(水泥粗墩,中間下面也無法提供車輛通行),所以只能有外側的雙向各一線道。
既使後來國道二號再拓寬。(兩邊各拓寬一線道),上面總共已雙向六線道,也無法改變原有橋下的寬度
如果用64快路道路橋下的高架型式。那橋下至少也有雙向四~六線道的規模
地下有地下的好處,但也有壞處
重要的是既然當初已經定案高架了。就不該反反覆覆
弄到現在是一切歸零重新開始
廢高架改討論地下。
已經空轉六年了
而多出的費用(約700億至少),在桃園中壢 間無論是多蓋一條快速道路、或多蓋一條捷運,都是綽綽有餘
但改來改去
鐵路立體化討論時間已經過了近30年
連土地都還沒徵收
正中地鐵自救會下懷。等到要徵收時,又會跑出一個反徵收自救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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