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曉得還有板友記得,去年曾發過一篇租屋糾紛,電費兩個月一萬多的文章。跟房東前後商量的結果,我們得到了一台新冷氣可是從換了冷氣之後,至今五個月內,馬桶糞水倒灌了三次,每次都搞的要請假來處理,住的壓力很大,房東雖然都有在處理,但似乎是社區大樓管線的問題,告知了管委會,他們好像也沒打算要處理公共管線。一直有在看其他的套房,幾次都是要去看屋的前一兩天被告知已租出😱找著找著租約也快到了~~目前有打算寄存證信函給管委會,第一次寄存證信函,不曉得寄了之後,若被忽視該怎麼走下一步,請問板友大大們有向管委會提告的相關經驗嗎?求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