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兵新訓名言魂斷金六結、淚灑關東橋、快樂斗煥坪~~~~不知道關東橋是有多灑淚啊?iepmis wrote:當時光復路那邊是關東橋, 聽過淚灑關橋嗎 ? 當然也不是什麼鳥不生蛋的地方.還有園區入口就在旁邊, 清大與光明新村也不遠.奉勸大家想批評新竹的話, 最好要多了解一下.
yamazaki1990 wrote:敬人者人恆敬之,酸人者必被種惡業.人家好好的討論, 你看到 i大就來個見縫插針,此等小人行徑當然遭到唾棄.你如果肯改過向善, 客觀討論大家自然會給你一份尊重. 這次又多罵了"小人"~怎麼嘴巴就不能放乾淨一點呢?您也是看到我就罵~不只造惡業~還造口業~我真是為您操心呀~~
哇賽~罵我起肖, 丟人現眼加上精神錯亂~真是給您股鼓掌~口業又造了不少呀~~看來你真的是被我酸到氣昏頭了~手不要抖呀~~~哈哈哈~~~原來見笑轉生氣這句話是真的~吵不過人就只能用罵的~好可憐呀~~Y大這麼不喜歡我但是又這麼聽我的話~叫你作啥就作啥~我可是歡喜的很勒~
faye54088 wrote:怎麼會有人跑出來丟人現眼呢?文章一路看下來,只看到某人沒有格調的強辯,真是難堪.... Faye大~有沒有發現一件事~這樣個性跟我們的偶像很像耶~哇哈哈哈~~~我們要以尊敬的心面對他們~這樣的人很可憐~只會在網路上罵人造口業~我相信如果造口業的人很快就會~~~~~~~我們一起等吧~~~
有幾位特定酸炮一搭一唱往前翻就很多啦, 今天只是小菜.對付一些人呀, 該有的手段是不能少的.有些人只是不想說話, 不是不敢說話. 還要出來當公正? 笑出湯了.依據刑法第 310 條 之明示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網誌裡頭並無指名道姓,不特定的第三者也不會知道她到底指的是誰,因此對於被指罵之人名譽上的損害,這種情況與誹謗罪的要件不符,因此不會構成誹謗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