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ubless wrote:
就是請你報下哪邊有7...(恕刪)
D大,您就別跟對方計較了。對方住這,也不會維護這的環境,鄰居有難或有網咖流氓也不會請幹事協助處理,然後只在這抱怨!-----不知心態如何? 可能單純不是住戶,所以和我們討論的事項無關吧!別太在意!
想請問這的住戶了解最近相關的議題:(新聞如下)
房舍被占8年 眷村長輩:還我活動中心
四十多名新竹市公學新城(甲區)七、八十歲的眷村長輩,昨天頭綁「天理何在」頭巾,到市府抗議,住戶說,管委會八年前就以兩千六百多萬元價購社區兩間活動中心,但這麼多年來,市府不僅未過戶,更將活動中心無償借給武功里長辦公室,住戶反而無法使用。市長許明財允諾,六月底前完成產權過戶,將活動中心還給居民。
住戶怒槓市府不過戶
公學新城甲區公寓大廈管委會主委吳鎮台、建功武功社區發展協會理事長陳進光等人表示,市府收了兩千六百多萬元的價購款,卻不辦過戶,這八年來的利息有多少?市府一再推說沒有法源依據,無法辦理產權過戶,但一千三百多戶居民的權益平白受損,多次陳情,市府都置之不理,才讓七、八十歲的老伯伯不得已綁頭巾來抗議。
住戶表示,社區活動中心是供全體住戶使用,現在卻變成里長辦公室私人財產,裡面的健身器材、桌球、撞球桌、圖書室等設施,住戶都無法使用,市府同意借給里長做辦公室的面積,只有活動中心的十分之一,住戶卻完全無法進出,天理何在?
市府都發處國宅科表示,公學新城是新竹市眷村改建首例,當時聯建小組及國防部未把活動中心等公設放在住戶權狀中,主要是希望減輕原住戶分攤負擔比例,而活動中心由管委會向市府價購後,因管委會遲未提出所有權人同意名冊,受限法規才會無法完成產權過戶。
市府允六月底前完成
國宅科表示,內政部已著手訂定住宅法草案,市府會依據草案,增修不動產的管理法條,有法源依據,才能完成產權過戶。
市長許明財要求都發處,在六月底前完成法源依據,且要經市務會議、市議會審查通過。至於活動中心的使用權,他會邀集里長及管委會共商,趕緊讓住戶能自由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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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的人,可否解釋一下相關的事由:
1.管委會買的社區活動中心,將來若還給社區,所以所有住這的人都會增加公設面積嗎?
(當時聯建小組及國防部未把活動中心等公設放在住戶權狀中,主要是希望減輕原住戶分攤負擔比例,而活動中心由管委會向市府價購後,因管委會遲未提出所有權人同意名冊,受限法規才會無法完成產權過戶。)
2.管委會的錢這麼多,像這樣如果在繼續收購公設的話(一個月至少收150萬的收入),是否公設可以一直增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