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心房仲 惡質賣家 愚蠢百姓 無情法官

魯夫2013 wrote:
現在一樓不爽的是仲介說外牆所有權是歸店面,想怎裝招牌都可以.

所以仲介亂講話這點真的拿他們沒皮條嗎
為了傭金都可以亂說
ecpect1988 wrote:
直接去警察局報案就可以了嗎?


對,或者自己打狀紙到地方檢察署提出告訴狀,
沒經驗的話,就去你那區派出所提告就好.把民事訴訟卷宗影印一份給警察,證據資料應該就夠多了,警察會去查案.

因為錢不是問題,你是要花錢報仇,民事上訴到高等法院,還是要請律師喔,有花錢請律師辯護的話,法官會比較挺你.前屋主比較可能會輸.
ecpect1988 wrote:
所以仲介亂講話這點真(恕刪)

所以才說白紙黑字的契約要看清楚,
「亂說話」的模糊空間應當還不小.............
194319431943 wrote:
對,或者自己打狀紙到地方檢察署提出告訴狀,
沒經驗的話,就去你那區派出所提告就好.把民事訴訟卷宗影印一份給警察,證據資料應該就夠多了,警察會去查案.

因為錢不是問題,你是要花錢報仇,民事上訴到高等法院,還是要請律師喔,有花錢請律師辯護的話,法官會比較挺你.前屋主比較可能會輸.

謝謝,我不太清楚
一審都是在地方法院
我平常在台灣都是住台中,會買在新竹是因為種種考量...
我得到新竹(該房附近)報案還是在台中報案@@
老實說目前為止我真的很懷疑律師能幫忙什麼
感覺只是去陳述事實 
在第一個訴訟 有提出既成事實 默示分管 ...但法官都不認同
第二個訴訟也就上面那樣 法官對於謊稱有車位還覺得我為何不查證
ecpect1988 wrote:
我得到新竹(該房附近)報案還是在台中報案@@

房屋在新竹,先去新竹提告.
檢察官查證後,有必要會移轉管轄.最多轉移到被告那區的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反正檢察官會去處理,對你沒差.

刑事訴訟法 第 5 條
案件由犯罪地或被告之住所、居所或所在地之法院管轄。

刑事訴訟法 第 8 條
同一案件繫屬於有管轄權之數法院者,由繫屬在先之法院審判之。但經共同之直接上級法院裁定,亦得由繫屬在後之法院審判。

有錢請律師多少有差,看你啦.既然是要報仇,口袋夠深的話就會請律師打民事訴訟,,不滿意一審的律師?二審可以換律師啊!增加一點點勝率也是好的.刑事訴松就不用請律師了.
ecpect1988 wrote:
2019年4月,在我31...(恕刪)


黑心房仲非常多,法院通常也是同情弱者.
但你要法官私心予你,你必須要拿出證據給法官,他才能幫你.

建議你跟房仲往來的的任何文字訊息,房仲的銷售廣告(包含電子廣告/印刷廣告...)
假若他們廣告有提到門口雙車位,或是私人專用車位.......有誤導消費者的行銷手法,這些都是對你有幫助的.
不能只是當初房仲說........,除非你有錄音檔,否則房仲一定會否認或是自圓其說,法庭上否認的.

另外對賣方的不實銷售部分,物件現況說明書內容再仔細查看一下,違建部分是否有確實填寫?
以你的說明,賣方圍的停車空間已經是屬違建,那這違建建管處是經列管?或是管委會已經公告拆除或列管?
這些都對你有幫助的,牽涉到賣方的未誠實告知.
這對於判決都有幫助的事實.法官需要事實證據協助你贏.
另外你自己假使不懂法律,就去花錢委託律師,民事庭律師費不高,你的狀況贏的話律師費應該可以賺回來的.

祝你打敗黑心房仲.
法官本來就只能依法判決
法官無情?
難道要法官循私枉法
ecpect1988 wrote:
謝謝,我不太清楚一審(恕刪)


看了前面的回覆,你既然有律師,就把網友提供的訊息給律師,詢問一下法律上的可能性

幾個網友的重點
1.鐵門圍牆是既成事實,是否可以拆?
2.鐵門市私有財產,私自拆除是否違法?
3.圍牆是建商蓋的時候就有的,拆除是否要區權會議?
4.2013決議拆除,事後沒執行,是管委會沒作為?還是另有原因?
前屋主明知要被拆除不能停,賣屋時卻以含車位的總金額出售,是詐欺?不當得利?
5.既然你跟你先生決定玩下去,那就把可以告的一起告一告,連其他一樓有違規的一起舉報管委會
管委會不處理就再告管委會,玩到大家怕你就贏了

這樣可能會費時費力費錢,所以你們夫妻一定要同心
就怕最後夫妻因為這件事情吵架影響感情就不好了
要玩就玩到底,贏了你們車位就有了,夫妻同心就能克服的

如果不想玩這麼大可以參考我一開始的建議,再跟律師研究堅持前屋主詐欺的部分,讓前屋主賠多一點,如果能拿回車位的差價最好,另外將以上幾點跟律師商量發個存證信函讓管委會同意劃為停車位租給你

我不是學法的,所以我只是提出我的看法,行不行還是跟律師研究看看,不過管委會我是很熟悉,碰到麻煩的大家就會退縮以和為貴,畢竟委員又不是專職工作沒必要自找麻煩
max麥斯 wrote:
黑心房仲非常多,法院通常也是同情弱者.
但你要法官私心予你,你必須要拿出證據給法官,他才能幫你.

建議你跟房仲往來的的任何文字訊息,房仲的銷售廣告(包含電子廣告/印刷廣告...)
假若他們廣告有提到門口雙車位,或是私人專用車位.......有誤導消費者的行銷手法,這些都是對你有幫助的.
不能只是當初房仲說........,除非你有錄音檔,否則房仲一定會否認或是自圓其說,法庭上否認的.

另外對賣方的不實銷售部分,物件現況說明書內容再仔細查看一下,違建部分是否有確實填寫?
以你的說明,賣方圍的停車空間已經是屬違建,那這違建建管處是經列管?或是管委會已經公告拆除或列管?
這些都對你有幫助的,牽涉到賣方的未誠實告知.
這對於判決都有幫助的事實.法官需要事實證據協助你贏.
另外你自己假使不懂法律,就去花錢委託律師,民事庭律師費不高,你的狀況贏的話律師費應該可以賺回來的.

祝你打敗黑心房仲.

謝謝你
房仲其實是認了
所以提出他要全退仲介費
法官表示房仲很有誠意阿 他做錯了 他賠了 不是嗎
Tennisgoman wrote:
法官本來就只能依法判決
法官無情?
難道要法官循私枉法

依法判決,那為什麼房仲承認他跟我說有車位可停車
欺騙在先為什麼他就沒有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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