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fegogo wrote:
從市區到光復路,上下班時間看到警察取締違規停車已經比以前多很多了
取締交通違規向來是:不能不取締,也不能常取締.
有些路段向來是「一級戰區」,某些路段則是能不理就不理,
換哪個人當市長都一樣.......
cckm wrote:
取締交通違規向來是:不能不取締,也不能常取締.
有些路段向來是「一級戰區」,某些路段則是能不理就不理,
換哪個人當市長都一樣.......

Andrea Holmes wrote:
不就是住新竹縣的樓主,覺得新竹縣的改變不是改變,叫沒事做,新竹市的改變才是改變,叫好棒棒。
從新竹縣板一路戰到新竹市板,為的不就是為兩年後的縣長選舉帶風向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