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mes.Chou wrote:
可個別進行這兩件買賣簽約 但約定兩件同時登記送件
當然錢的交付時間也要抓好
房子叫"不動產",那能讓你這麼隨心所欲抓定買賣時間

當然也可以和買方談條件延遲交屋時間,但時間不可能太久,也不是買家都能接受。
owen19810725 wrote:
各位先進好!
我的問題如下,小弟目前住在新竹市的電梯大廈!因房價有漲且小孩也大了!想換透天來住!目前大廈可賣約1200萬(沒有貸款),所以也往這價錢來找透天!目前有找到新蓋的透天價格也差不多!不過問題來了!目前手頭現金有100萬左右!頭期明顯不足!原本計劃買了新透天再將原來的大廈賣掉付清透天的貸款!要如何做比較好?????
sunyearhuang wrote:
當然可以!(現在人賣...(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