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燐烈火 wrote:
小弟又冒出來了~ ...(恕刪)
潤泰集團總裁、台大土木系教授尹衍樑先生在其著作”尋找夢想的家”提到...
建議防水層施作前,在結構體放水並至少連續48小時的漏水測試。
防水層施作後進行96小時的防水層試水,確保最佳防水效果。
浴廁因用水頻繁,地坪、牆面防水要做得更徹底,
淋浴區牆面處理需加高至天花板底,才能避免滲漏水至隔壁房間。
若考量成本,施作高度亦應至少150CM,其餘亦應90CM以上。
工程完成後再試水24小時以上!
小弟曾待過,確實公司與工地都是依此原則確實執行的,
其他建商,就很難說了...
我也只是聽你在講講而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