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有買複商.科商等地目的網友

不在乎的,想買的就去買,
在乎地目,不想買的就不要買.
去檢舉的用意在哪裡,真是匪夷所思.

就算是違反規定,不影響他人的情況底下,你要去檢舉他??
買這種地目房子的人,在我看來就跟騎機車沒戴安全帽的人一樣.
出問題是他自己的事.

規定有漏洞有模糊地帶,是政府的問題.
難道公司行號都按規定繳稅,
當然是找模糊地帶避稅嘛.
在住宅區設置公司,辦公室當然不行,
但在辦公室擺張床,擺張桌椅,我實在是看不出有何不妥.

(我本身不是建商不是仲介,
也沒買科商地目建案,
我買關長住宅用地的房子,
只是單純認為大家沒有必要這樣唱衰科商,
讓那些已經買了有心要去住的住戶心情低落,
你們有比較開心嗎~)
這種每隔一段時間,地目就被拿出來說的建案,投資效益一定不會是最好的
每隔一段時間,一定有人有意無意的,提出此地目的眾多問題
裡面有些是真,有些是假(有些問題不是此地目才有的,住or商也有,有些問題根本是錯的)
對於很care的住戶,老是要針對那些假的提出糾正,不會累嗎?
所以這類的建案,能不碰,就不要去碰吧
至於違法使用與設立辦公室的影響,每人對此兩件事的風險評估都不一樣吧
兩方也沒必要去說服對方吧
ps:很有正義,道德感的大大們,買房一定要更仔細喔,千萬不要買到有違建的建案,比如二次施工(違建比違法使用更嚴重,違建是會影響建物安全的)
你不會是說真的吧?
那個經過的路人一定常給你白眼~~~又不是他丟的為什麼要聽你在訓話

Xavier506 wrote:
被我發現 糾正他
卻被他回說 這裡又沒有執法者 我旁人在靠什麼腰
而這人這麼兇 惹不起 可是我又不希望我們的環境因此惡化
所以只好提醒其他經過的路人
"垃圾要丟垃圾桶 亂丟垃圾是違法的 不要學他"


好順的謊言喔~~X大常練習嗎?

Xavier506 wrote:
如果亂丟垃圾被警察看到
只要辯稱"那垃圾是不小心掉下去的 我腰痛無法彎腰撿"就好了
tinerc wrote:
...很有正義感的大大們,買房一定要更仔細喔,千萬不要買到違建的建案,比如二次施工(違建比違法使用更嚴重,違建是會影響建物安全的)...(恕刪)

除非自己蓋勒,否則在新竹應該是買不到的啦...這是明擺的殘酷事實(咱的政府執行力低落並非一天兩天了)
還有啦那些標榜正義凜然的"守法"人士, 您可知道您家的採光罩/鐵窗/外推...也是違建/違反消防法規嗎!?
(如t大說的, 還不只是違法喔, 比地目問題還更嚴重...), 至於不斷唱衰人家建案的,
動機出於好心者有之, 出於與自身利益衝突者(例如:他案代銷)應也不會在少數吧!?
...唉! 最終問題, 大家還不是礙於口袋深度不夠嘛, 那能挑三揀四的?
111222333444555 wrote:
你不會是說真的吧?那...(恕刪)


本討論區某些人心險惡
本人已不想分享我的討論
以免遭有心人士曲解
所以本篇刪除

realeric wrote:
等裡面真的有人坐辦公...(恕刪)

吸毒會分住1和複商.那他吸毒吸太少.

Xavier506 wrote:
連住1這麼單純的社區...(恕刪)


討債集團會分住1和複商.那是善良的討債集團.
Xavier506 wrote:
我也是這麼覺得耶!!...(恕刪)


(((大家都知道 垃圾要丟垃圾桶 亂丟垃圾是違法的
某些人趁四下無人亂丟垃圾)))

舉例不當.應該是建物合法.使用不當.=自家垃圾桶.拿來作儲物桶.

((而這人這麼兇 惹不起 可是我又不希望我們的環境因此惡化))


舉例不當.應該是把原本吸毒.討債.KTV.龍蛇雜處的複商變成純自住=美化環境

tinerc wrote:
這種每隔一段時間,地...(恕刪)


((投資效益一定不會是最好的))+1
就是自住客多.才更好.

幸運基地 wrote:
討債集團會分住1和複商.那是善良的討債集團.


不知所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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