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是新竹市長, 我一定要於城市主要幹道禁止臨時停車及成立機車專用道.

addter1987 wrote:
既然光復路不能臨停...(恕刪)

光復路劃黃線的路段,
外側是:非尖峰時段臨停+快車道+機車道.
臨時停車這問題真的很嚴重
之前還曾經在馬偕醫院對面,因為別人臨停又不看後方任意開車門而摔車掛彩

記得之前有一篇也討論過
員警針對車流量大的路段「每天確實」加強開單
相信大部份喜歡便宜行事臨停的車主不會跟荷包過不去的
樓主能有這種為國為民,悲天憫人的想法,真是讓人感動。

不過,您雖然發現了問題,但設置機車專用道可能不是最好的方法。

事實上,台灣長久以來,交通部習慣以車種來畫分道路使用權,這看起來幫助了汽機車駕駛人,但事實上卻害慘了汽機車駕駛人。

一條馬路,房舍在兩邊是必然的。右轉車一定會靠右走,左轉車一定會靠左走,這對汽機車來說都是一樣的。所以一旦以車種來畫分專用道,如果你把機車專用道畫在道路的最外側,要右轉的汽車跟要靠路邊停車的(包括公車)一定會跨到機車專用道來,而且是理直氣壯的跨進來。那機車專用道的"專用"二字有何意義?當年台灣以這種錯誤的思維,弄出個機車專用道後,表面上看起來在照顧機車駕駛人,事實上不僅汽車在很多情形下可以"合法"進入機車專用道,而且還剝奪了機車的左轉權。隨後,交通部為了讓機車能左轉,又設計出了兩段式左轉這個東西。我們必須承認兩段式左轉,的確帶給機車很大方便,尤其是在一些禁止左轉的路口,只有機車可以藉此很快左轉,汽車不知要繞多少路才能轉過去。但這又引發新的問題,就是待轉區很明顯的擋住了直行車的一部分空間。所以,套用01上重要的東西必須要講三次的習慣,我們必須強調:

設置機車專用道是錯的!
設置機車專用道是錯的!
設置機車專用道是錯的!

正確的改善方式應是:
以車速來分流
加強取締路邊停車
增設停車空間(興建停車塔)
降低車輛數量(規定必須有車位者才可買車)
加強宣導正確用路觀念,並加重罰則
提高考照難度(排除無守法心態的三寶)

最後祝您有朝一日能當上市長
我支持你

我現在都直接拍照取締, 因為靠警察來取締, 違停車子早就開走了, 不如自己檢舉

之前在新竹工作,真的覺得光復路最大的毒瘤就是違規停車
不過幾個市長過去了,看起來還是一樣順從民意
愛抓不抓的

老實說會違停的人幾乎永遠都是那群貪圖方便的人
我也在光復路NOVA那附近上買過N次東西
但從來沒有想過在那路上停車
因為那邊根本就沒停車位啊
有時候連騎機車去都不一定有位置啊

其實我能理解交通並不是那麼容易改善的
但再好的規劃,如果使用者都不遵守交通規則
一樣還是會塞車

看看台北市民,可能已經是臺灣最守交通規則的一群人
(因為平常交通違規已經抓的比較兇)
但當台北市政府跳出來要抓違規時
反對聲浪也是大的不得了

新竹的話....交通要進步還久的很
不管什麼縣市
我是覺得如果路舖不平, 市長要判刑
這樣我會比較有感 XD
要會抓才有用...

現在紅線禁止臨停 還是一堆人停呀...

所以說監視器抓違規有甚麼不好??

都是那些想違停方便一下的人說不好
新竹別想了, 林市長說要限制違建數量, 結果我這附近有三間剛剛落成呢,

明明抓違停新竹市府可以賺到飽, 但是動作超慢的, 違規停車一小時都不一定會被調走,

之前檢舉黃線違停,警察過來還裝死說這個沒有違規...
這不是關說甚麼叫關說!你能搞定各級民意代表再說吧
没有什么如果, 新竹市长就是偶。

我决定去每天去晒太阳, 让大家看到我的黑暗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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