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mx1688 wrote:
十年前核發春福聯合國建照的那位市長真是個錯誤, 當初如果強制春福聯合國前後左右各留20m的空地今天就會少掉很多紛爭, 不知當時核發春福聯合國建照的那位市長是誰?
這樣講有點事後諸葛。十年前的在市區的公寓大樓大多數都是這種蓋法,像大受好評的耶城跟華清也差不多、甚至竹北二期很多口字形建案也這樣搞。
個人是覺得,春福居民本來就有權利保衛自己的利益、但能不能爭取到就是另外一回事了。另外,建商捐助的金額跟獲取的利益好像不太能成正比;只捐一千八百萬就可以多10%容積,只能說賺翻了、賺到讓人聯想到官商鈎結這個名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