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ank4831 wrote:
肯定是買進, 因為之前法律沒有規定要課短線交易稅, 所以不適用於原本就準備短線交易的人. 此法已經讓買方縮手, 政府也不擔心投機客或投資客趁立法前空檔大買特買.
事實上, 政府目的不在於讓房價下跌, 只是要將房產交易導入正軌, 不希望異常的交易讓房價出現異常的波動. 意思就是說要漲得合理. 如果明天證實台灣地底下蘊藏大量石油, 造成全台房產瞬間大漲, 相信政府也懶得理.
買進?? 我覺得是賣出..
如溯及賣出,意即在此法實施前賣出的房子,會去加科奢侈稅,這很不合理.立完法馬上去
補科稅,總統府應該會被包圍吧?故應該是不溯及賣出.
如果是不溯及買進的話,等於特赦掉此法實施前那一段時間為了炒房買入的房子,即便
在此法實施前一天買進過戶,一個月後賣出也科不到奢侈稅等於幾乎沒有任何殺傷力.
另外,不溯及買進的話,等同於亦不溯及賣出.
而且,在實施之前買進,等奢侈稅實施之後,這些不用等2年就能買賣的房子,就奇貨
可居了,在2年內,除了自住超過兩年的房子會出現在市場上,其它就剩這一票新法實
施前買入的房子了.這個鳥政府已被看破手腳,至少在2012大選前,都會護著房地產
不會讓它跌.這一批房子,就是近期內投資客保證獲利的標的了,再加上之前有不少人
怕奢侈稅而降價拋售,這一批房子的質與價格大部份會相當的漂亮,你說沒人會大買特
買?錯了..就連奢侈稅議題剛拋出來的隔天,我都還知道有人在買,因為他認為政府在玩
假的.更不要說當已經確認這是空包彈的時候了.
結論:如果是不溯及買進..版上眾多在等崩跌,甚至僅期待下跌的人,恐怕得失望了.投資
客和建商房仲們,有更多充足的時間去消化掉手上的東西,甚至要大賺一筆也不困難.但很
肯定的是,去接手的人,除非你是要自住,不然就真的是最後一隻老鼠了.
PS:我不是投資客也不是房仲,只就我所知評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