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hshinwu wrote:
想請問各位房子買賣成...(恕刪)
今晚把從101年11月到102年9月有實價登陸的86戶資料全部調出來做比較
因為之前實價登錄方式不同,絕大部分是有把車位價錢與坪數寫出,這樣扣掉就可以換算每坪價格
另一種是只想車位價格,沒有坪數,這種就得依照價格來抓是大車位10.19坪或小車位9.53坪,再把這些換算,讓這86戶比較基準相同後發現
102年2月有一戶有低於20萬,平均一坪19.7萬,其他的平均大概都是21.X~23.X波動(這些可能還得跟高低樓層或不同棟別做比對分析)才能抓出期望價格
我目前是在看A棟的,不知有人有買A棟可以私訊給我成交價
另外代銷是說明年1月會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明年6月開始繳管理費,目前的管理費用是由建商付出(新建案會依照造價提撥比例做為公共基金,至於表定的管理費70元/坪,我認為這可以在區權人會議提出討論制定,因為絕大部分支出是物業管理的人員支出,就看區權人會議如何控管成本
1.工程總價在新台幣一千萬元以下者,應提撥千分之二十,也就是二十萬元(10,000,000201,000200,000)。
2.工程總價超過新台幣一千萬元,在一億元以下者,超過一千萬元的部份應提撥千分之十五,也就是一百三十五萬元(90,000,000151,0001,350,000)。
3.工程總價超過新台幣一億元,在十億元以下者,超過一億元的部份應提撥千分之五,也就是四百五十萬元(900,000,00051,0004,500,000)。
4.工程總價超過新台幣十億元者,超過十億元的部份應提撥千分之三,也就是三十九萬元(130,000,00031,000390,000)。
5.工程總價十一億三千萬元的建案,建商應提撥的公共基金總計六百四十四萬元(200,0001,350,0004,500,000390,000=6,440,000)。
另外C棟130坪的大概沒人買,所以代銷說會把每層改為2戶重新銷售(但我不知這方法是否可以被通過),感覺這樣好像是要增加戶數推銷,不知管理機關是否能通過,懂法規的板友可以分享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