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團和氣 wrote:樓上的說法我個人是...(恕刪) 沒有說不通啊,你提的行業全都改成介紹收費制也不無道理跟你介紹這麼多還免費,人工也是要算錢的,使用者付費合情合理。畢竟介紹也是服務只是大家太習慣享受免費的服務罷了...不想付錢?那上網買好了,全部自己來,夠合理了吧?
這種不同啦~銷售人員是銷售業者請來的,有賣出就是賺取大的利潤,比如賣件衣服利潤70%這70%就是拿來付水電、店租、員工薪資。房仲就不一樣了,他本身又沒產品可賣,賣出去錢都賣方收走了,所以就是收取服務費。那服務費怎麼收?規矩人定的,現在是成交收6%以內,有人收高有人收低也是不一樣。用帶看次數算錢也不是不可以,就是如何賺取利潤問題而已。這時候買賣雙方就會希望降低次數,房仲要好好過濾買賣方需求。一團和氣 wrote:樓上的說法我個人是願...(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