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71年縣市分家~現況新竹市還有許多縣府土地~大家眾所皆知~徵~有人家裡是土地是縣府的~不管是建地或農地皆可但地上有私人建築物~現況是跟縣府承租的人嗎?因為有民眾說縣府在進行討地作業~想了解是怎樣的情形?1.是強制解除承租約進行拆屋還地?2.還是承租人以優先購買權進行購買?3.整塊地賣給建商~由建商進行佔有戶協調?~~~有人家裡是這樣的情形的嗎?出個聲大家討論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