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大請教一個問題
去年十一月請房仲透過VIP購得一間房屋
這個房屋是我給房仲購買順序的最後一棟
雖不滿意但可接受在這之前已經繳出房屋簽約金2.5倍的錢
簽約之後還有房屋簽約金1.5倍的錢須退給我,這不是一個小數目
當初說好工程款可以從這裡扣,但我被欺騙了,並沒有,害我第一次的工程款
延遲了超過一個半月的時間, 最後還是我自己繳納還多付了4千多的延遲利息
到現在離簽約時間快一年了,還沒退半毛錢給我,我搞不清楚到底是誰不退款
已經準備要找律師提告把錢要回來,這是我的辛苦錢,
不知各位有甚麼想法?
謝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