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發文~
我就住在十興國小旁的大樓,(離十興國小20公尺不到),
卻因為入籍時間不夠早而不能念(已入籍兩年多)!
學區的定義不是應該以距離學校的遠近來分配嗎?
現在卻是我就住學校旁卻不能念!
這樣是不是表示當初劃分學區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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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5-01 修改...
感謝大家的回應與意見~
首先, 小弟也大概知道在這裡發文並不會改變結果~
有人提議我去關說~
==> 這種事我做不來, 我也不是非十興不可!
當初買這間就在學校旁的大樓, 是因緣際會的原因, 並非是處心積慮的那種!!
當初只覺得這裡可以省下接送小孩的時間,離公司也近, 根本就不知道這間學校那麼搶手~
小弟在此提出的問題點是"所謂學區的定義"!
政府教育單位早就知道今年學校能容納多少學生,
那就應該劃出一個人數接近的學區範圍,
例如: 今年十興只能收300人, 他卻畫了一個400多人的學區,
這就是一件不合理的事!!
所有學區內的人大家來比入籍先後, 卻不管有多少寄戶籍的幽靈人口~
網路上甚至可以找到有人用寄戶籍的方式讓小孩得以入學而沾沾自喜,
甚至還教別人可以假公正租房證明~
我不反對要參考入籍先後順序, 但前提是學區大小的劃分應先合理~
那今天若是學區劃1000人, 然後說要比入籍順序, 這樣也合理嗎?那會是什麼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