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各位前輩,小弟於2024年11月初,在湖口「益欣悠陽」預售屋付了10萬元訂金,預訂了一間三房的房子。然而,在益欣悠陽的訂購單約定事項中,明確規定需於12天完成簽約,但目前已超過2個月。 因此,我想請教各位前輩: 是否曾遇過類似情況? 在這種情況下,應該採取哪些處理方式? 非常感謝大家提供寶貴的建議!
李罐頭 wrote:想請問各位前輩們,是否有遇過相關的問題或建議採取如何處理? 撇開房地產不談,其他的買賣交易,燙手山芋想盡快丟給下家時賣家會怎麼做?賣出後覺得賣便宜而產生後悔心態時賣家會怎麼做?用常理想一想,不要先射箭再畫靶,不要先講結論再去找理由去圓這個結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