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燈會的攤位到現在還很多租不出去是因為要價9萬~18萬無法回本嗎?


BLUEHOME07 wrote:
哈爾濱小孩很喜歡說, 新竹縣民記得帶戶口過去,...(恕刪)

讚啦,感謝提供資訊.
說真的,這個哈爾濱冰雕展,雖然很老艮,
不過,我最近每天經過,感覺....冰雕展廠商應該賺翻了,
每天人都超多的.
taiwan2008 wrote:
哈爾賓冰燈區 => 這和這次燈會有關嗎 ? 是縣府辦的嗎 ?
燈會不是管制區,當地居民車輛都無法自由進出了

一般外圍小小攤位9萬~18萬

那這個哈爾賓冰燈,商人是用多少錢租的?

前面提過了

那是私有地 地主要做甚麼都不關縣政府的事 只要用途符合地目("商一"吧?)
以上純笑話不準正常

hsinchuman wrote:
那是私有地 地主要做甚麼都不關縣政府的事 只要用途符合地目("商一"吧?)

是私有地喔,那的確

只能說那個生意人賺到了,燈會的人潮,賺翻了
厲害.原來是私人營業
但縣民有優惠.也算是有點回饋鄉民拉

jackie07 wrote:
讚啦,感謝提供資訊....(恕刪)

冰燈我第一週就去了
當時人還挺少的
感覺還算值回票價

不過他們前面擺的攤販就很雷
政府如果真的有心要管的話,
只要沒有營利事業登記,一律都可以依法取締.
當然要申請也是可以,但縣府也可以故意拖到燈會之後再發登記證.
所以只是在於政府想不想管,如果不管,那就放給他爛.
政府有公文來說禁止私設攤位
但靠近主燈附近
有很多攤位
有的直接在自己家的一樓擺東西賣
甚至在路邊的空地或人行道上就擺放攤位
美食區多數攤販不知是明天才會進入
某區將近200個攤位,目前只有二.三十個攤位進入販賣

hayato567 wrote:
政府如果真的有心要管的話,
只要沒有營利事業登記,一律都可以依法取締.


商業登記法 第五條

下列各款小規模商業,得免依本法申請登記:
一、攤販。
二、家庭農、林、漁、牧業者。
三、家庭手工業者。
四、民宿經營者。
五、每月銷售額未達營業稅起徵點者。


不知道商業登記跟營利事業登記有沒有一樣~
以上純笑話不準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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