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考之前興富發中捷案人家賠賠錢就搞定...最後是由承攬商(還是最下游的再承攬商)扛責,說真的2015案那是那律師白目那壺不開提那壺...不然當初假設工程崩塌沒造成什麼人死亡,丟給施作假設工程的廠商去扛我覺得沒啥問題..反正就是工法錯誤或是施工不慎...至於實際情況是怎樣,那就只有當事人才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