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efferChen wrote:豐邑還投資飯店啊,該...(恕刪) 給來出差的商務人士住的吧...像我們外國客戶來也是會安排住飯店.設在竹北二期的公司也是越來越多. 加上園區,周圍的一些辦公大樓私人園區.那地點其實開飯店位置也不差. 離高鐵,交流道都近, 交通很方便非上下班時間進出園區其實也是十來分鐘就到了.就地點比起目前新竹幾個飯店還不算差吧.
venturerotel wrote:...所以炒地皮的成分居多...(恕刪) 對啊, 豐邑還有自強南路另一側的角地還沒蓋, 當然要努力開發這個區域.不然E&D都還沒賣完, 不造點夢怎麼吸引投資客?!這個區域應該是還不錯啦, 麥當勞也要來開分店了.應該就在自強南路和光明六路交叉口的角地(豐邑接待中心)旁邊那塊.
鉅款買金店面 攤位竟變車位【聯合報╱記者鄭毅/竹北報導】 2008.05.15 02:42 am縣民林姓男子花5千6百萬元,買下竹北市縣治二期區號稱最頂級的店面及地下商場,卻發現建商把地下停車位當攤位賣,他認虧800萬元退屋遭拒,並向縣府消保官投訴,消保官靳邦忠說,業者涉及廣告不實部分,將依法告發。消保官靳邦忠說,受理投訴後,多次邀集買主和建商調解,發現雙方簽訂契約中載明:買賣標的物為一、二樓店面和地下室停車位,對此建商解釋,所有購買地下室停車位的買主有意集體做生意,可自行規劃推出商場,但消保官說此與規定不符。林姓買主不滿地說,當初認為該地段是縣內最頂級的商務地段,加上業者喊出「1戶雙店面」口號,才以5千6百萬元高價買下店面和地下商場攤位,其中1千6百萬元是現金支付,餘款申辦分期貸款,他無法接受「攤位變車位」,願意拿回8百萬元現金,把房子退還給建商。建商表示,房子交屋已1年多,要回收很困難,如果買主堅持退回房子,最多只能退還250萬元,但買主無法接受。靳邦忠請買主提供當初建商的宣傳品或產品說明書佐證,如果業者涉及廣告不實,就依法告發,但買主要求建商多退一點錢,不是他的職責,他做不到,雙方應尊重契約精神,對方違約或違法可透過司法善後。【2008/05/15 聯合報】
lilicocotw wrote:這樣不就塞在高架...(恕刪) 園區門口就這麼大, 加寬慈雲路或是做高架也不會減少車流量所以這樣的改善方法並不會有多大的差別最後還得塞在大門或是慈雲和埔頂路的路口另一個方法很簡單拓寬竹北到新竹高速公路每向再增加兩線然後再用高架方式在高速公路上方再增加一條竹北/新埔/ 湖口到園區的快速道路, 但竹北的入口匣道移到光明六路和自強南北路的交界出口則是園區二路, 不要在新安路開出口這個我早就想好了只是沒人要選我當市長
ValkyrieVF25 wrote:園區門口就這麼大, ...(恕刪) 我選你,但你要選哪個市長,竹北?新竹?你當上竹北市長的話,你有辦法動到新竹市的交通規劃嗎?或你當上新竹市長的話,那你幹嘛要放下自己的市政開發而幫竹北解決交通問題?所以,這就是問題癥結,你既然住外地要到另一地往返通勤,就得付出通勤成本,啊不然現在關埔計畫是在喊假的嗎長遠看來,或許新竹,竹北未來有可能形成等同於台北市與台北縣一水之隔的差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