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的實在愚昧不懂為什麼不蓋六樓就好了不要再往七樓以上蓋就好了我想這樣可以一舉多得阿建商也不必再拿很多錢出來蓋,我想只剩下修繕工程,最後完工工程七樓以上住戶退款或買六樓以下六樓以下交屋或退款賣到六樓就交易金額就近百億,如果全部銷售一空的話可以解決下游包商的問題跟本案完工的問題
frank4831 wrote:想兩個問題:1. 地是誰的?2. 誰支付積欠包商的工料費?...(恕刪) 3. 與建築執照申請不符,也不可能會發使用執照補充1.土地是數億元的固定成本,佔建造成本的比率很高你覺得幾億元由150戶分攤和300戶分攤,每坪單價會差多少?重點是沒錢繼續蓋,銀行不願貸款才是最主要的,銀行已貸的錢也卡在裡面了,會先止血
我始終認為, 土地貸款成數是關鍵.如果建商只貸出五成上下, 那建商應該會設法解決, 畢竟現在不是空頭市場, 同業有能力及意願協助, 只要該建商表現誠意.萬一建商已經貸出十成或更高(違法超貸), 那麼向承購戶收的工程款減去已經支付給外包的(應該不多, 不然包商不至於拒絕上工), 便是獲利. 如此一來, 土地是銀行的, 在銀行未認列呆帳並進行拍賣之前, 地上物應該是動彈不得, 至少必需荒廢數年. 而如果拍得土地的人不想繼續蓋, 一切就結束了.這也是為何知名建商的預售屋銷售較佳, 為何履約保證對消費者如此重要...
wasonlin wrote:我只是想表達為什麼會...(恕刪) 我要表達的是記者是不會管你有告知過他不要登報因為他不登報幹麻花時間過去採訪呢?您說是吧?他當然想賣新聞阿~跟上級交代業績~當然伸張正義也許也是記者所考慮到的(也許吧)
frank4831 wrote:....土地是銀行的, 在銀行未認列呆帳並進行拍賣之前, 地上物應該是動彈不得, 至少必需荒廢數年. 而如果拍得土地的人不想繼續蓋, 一切就結束了... 本案不是有: 新竹建經 作屢約保證 ????不是OK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