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月二十 wrote:
這篇文早在好幾個月前就已經有了啦,不是最近才發的
另外,貴群組內兩百多人早就知道這篇文了,你可能最近才加入吧?
詳細內容建議從頭看到尾,才比較能了解問題的始末
這部分的確有點出入
2018/08/29
有人轉這篇文章到LINE群組中
然後因為"不明原因"很快的就被回收了
兩百多人早就知道這篇文?
如果另外一位當時也在群組內就會看到
anny7610033 wrote:
那麼合約沒說的事情,請問為什麼是強迫聽建商的
因為合約沒寫的事情就代表有模糊地帶"無法分清楚是要怎麼做啊" ←我已經說無法分辨怎麼做,你硬要說不準就是代表可以??
除非合約有寫不準淹三天對吧 ←有寫不準的就是比較有強制執行力阿,這種我就不會有疑問
睜眼說瞎話,越講越離譜
合約沒講的就代表有模糊?
有模糊就代表你可以做?
"寫不準的就是比較有強制執行力"
沒寫準不就代表沒有強制執行力?
怎麼你的邏輯好像就只有在對你有利的時候才發揮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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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壁有買菜送蔥
付完錢後問為什麼這家沒有送蔥?
這家也沒說不準送蔥啊
沒說不準就是有模糊地帶嘛
有寫不準送蔥才有強制執行力啊
沒說不準送蔥,為什麼要聽店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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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一直在人身攻擊的樓主
呵呵...真是有品的住戶呢
合約看不清->好意思說人眼睛不好?
敘述說不清->好意思說人國文不好,邏輯不好?
都是你們意見不同的人的錯啦~
以後住戶規約沒寫"不準"的東西就是有模糊
記得都要加上"不準"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