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dafly wrote:
不過我最近聽到的交屋...(恕刪)
自掛東南枝 wrote:
有聽說堅持驗屋過再播款的例子嗎?會跟建商頂著幹吧??
流程是:
使用執照下來->對保->驗屋->過戶,撥款(貸款)->交屋(付尾款) 這流程會遇到建商刁難吧。 ...(恕刪)
這為什麼會很難呢?當初在合約書中要求詳載即可。
當然重點有兩點:
1.請自己找銀行貸款(自己找的當然只聽你的,建商找來配合的,當然比較聽建商的,也可以把這項寫在貸款申請書內)
2.只針對"重大缺失"(ex.影響結構安全,浴室陽台防水層破裂漏水,格局或建材與合約(含樣品屋,DM標示)出入明顯過大...),幾片拋光石英磚空心,馬桶衛浴或是廚具沒安裝好,幾個插座沒電,曬衣架動作不良....等,就不列入其內了(但可以要求請建商於驗屋後提出正式的改善承諾及日期並附違約罰則,待提出後才撥款)。
3.於申貸時嚴肅且正式警告貸款銀行,未經告知並經同意而擅自撥款,是可以告它的
個人意見,參考即可
"Do it ", the best solution !!
簽約(有簽一張本票)->簽約金(10%)->對保->驗屋(初驗)->第二次匯款(10%)->複驗->撥款->交屋
本票上頭有備註當建商收到80%尾款之後自動作廢, 退還給我.
通常若建商已經有賣出去, 遊戲規則大概要改的機會就不高
交屋完才能做其他動作, 包含請瓦斯/水電/電話等
我是請驗屋人員來初驗, 除了瓦斯/熱水(沒有裝熱水器驗也沒用), 其他都有看
浴室熱水的部分, 建商先和冷水管接通, 所以就驗是否有水這樣而已
複驗就沒再花錢, 自己來.
基本上要看建商態度, 和工地主任好好溝通要改善項目, 能做不能做溝通好, 就ok, 後續撥款上就沒爭議
我有問SGS, 遇到漏水怎麼辦, 對方說很難辦, 完全都看建商處理的態度, 和漏水的型態而定.
所以事前慎選建商真的是太太重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