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fu wrote:
世興球場有計畫加設...(恕刪)
如果距離高鐵太近, 那就得問高鐵了
交通建設毗鄰地區之禁建,係指在禁建範圍內不得為左列行為:
一、建築物之建造。
二、障礙物之堆置。
三、土石方工程或蓄水圍堤之開挖。
四、廣告物之設置。
五、其他足以妨礙交通建設興建及營運安全之行為。
前項行為經主管機關認定於採取必要措施後,得予以許可者,不在此限。
「限建」的範圍有多寬?按怎才會知道是不是在「限建」範圍內?
A:自高速鐵路路基或結構物兩邊算起60公尺內攏算限建的範圍(詳附圖一~四)。高鐵局和縣(市)政府作夥勘定後,高鐵局會畫地形圖給縣(市)政府公開展覽30天,到時若有意見或是疑問可以用書面向高鐵局提出。
不過球場好像又跟 "限建" 不太一樣的性質, 或許真該問問高鐵局
或者當年興建時的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