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算是日本時代留下的產物, 台灣現行的鄉鎮,是日治時期1920年在台灣施行「街庄制度」下在台灣的庄、街直接改制為鄉、鎮,而鎮是來自日治時代行政區劃的「街」;而當時的「庄」,大致上就是現在的「鄉」所以,60年代後,臺灣經濟越來越發達,使大都會附近的鄉,有些可能已經人口越來越多,已經事實上「都市化」為城鎮;或農業縣份中新崛起也實質上已「城鎮化」的鄉,都因無法源為依據,可改制為鎮,所以編制上仍舊為鄉。譬如桃園縣升格成直轄市前,其龜山鄉人口高達14萬之譜;同縣龍潭鄉人口高達約11萬5000餘人,比同縣大溪鎮(人口約9萬2000人)還多,當然也遠比臺灣其他許多鎮還繁榮,但也無法源依據可改制為鎮。如今此類「鄉比鎮還熱鬧」的情況,在臺灣各縣中極為常見,如花蓮縣吉安鄉,人口也比同縣的鳳林鎮、玉里鎮高出許多。以現在的制度鄉鎮人口達到10萬人就可以升格為市,但是沒有升格為鎮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