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傳有此一說,用戶將被徵收增值的相關代金
計算方式:
既有合法建築物依申請基地總面積37%土地面積乘以申請當年度平均公告現值加四成代金,即可依都市計畫法施行細則住宅區相關規定使用。
假設目前持有的乙種工業建築(地坪30坪)因都市計畫變更成住宅區,而假設公告現值一坪六萬
須繳納代金=30坪*37%*(60,000*140%)=932,400
但有鑑於購屋成本負擔,現有住戶不用繳這筆錢
但是房子或土地要轉讓時,出售人就要付這筆錢,所以實際上來說應該是沒賺到吧
有賺到的是因為附近區域的繁榮所帶來的漲價
以上說法都是聽來的,一切以苗栗縣政府公告為準
eric3838 wrote:
如上圖是網路搜尋看到的都市計劃掛圖中擷取下來的
運動公園南側的田寮舊社區"二十六公頃乙種工業區"
原本是咖啡色的工業區,但現再已經變成黃色的住宅區
是已經正式通過變更了嗎??
那....買公園苑及其他區內建案的住戶不就都賺到了???
有那麼好運氣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