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1Pan wrote:
好吧 那就當作扁政府...(恕刪)
我不是講了 (也許是我在修改時您就回了), 我譴責的是
"用白道力量強搶民地" ???? 釘子戶是壞, 不過不關我的事,
但以法欺民的政府, 就是我的事了!!!! 你提必須100%同意, 我沒意見,
如果有公投, 我也支持你!! 但大埔事件問題是出在法律嗎???????
好像不是吧!!!! 而是為了強推其構想, 而動用那人家都不敢用的
法條!!! 原因在人, 哪是在法???????今天你拿掉這條法, 下次
不過是繼續用下一條法來硬幹!!! 比如之前還想推讓地方政府可以
自行徵收農地變為工業區, 等於授權地方政府與財團勾結去搶民地炒地皮,
你修掉這條, 不要臉的政客馬上就冒出另一條. 而法律那麼多, 阿扁收了那麼多,
有幾條可以辦到他的???? 阿扁是法律出身的, 若他當時覺得那些法律
可以抓到他, 他怎麼會做????不就是他深知法律漏洞, 才敢收到, 豈止五億????
讓政治人物自己心中出現那把不可逾越的尺,才是民主的真諦. 直接反對做不好
的執政黨, 就是最讓政客找不到縫鑽的辦法! (在野黨是只負責監督, 不負政策責任的,
不要搞錯了. 你要"監督"那個政黨的第一前提是, 那是"執政黨", 監督在野黨是完全錯誤的
思維) 幫政客想那些"不得已", 永遠不會見到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