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
文長
有找資料和問朋友
請益有經驗的人該怎摸辦
我目前只能問朋友和相關判決書
因為我只是單純買來自住
並不是求氣的

去年年底
收購斷頭的苗栗投資屋

是老式的連棟透天
有30年了
朋友有拉皮過

隔壁有一塊空地
空地之前是連著的透天厝
然後打掉了

目前隔壁的地主說
房屋改建後
面寬超界
還有共有牆問題

目前有申請鑑界

但是碰到兩個問題
1.古早厝量測誤差比現今大
,我考慮找民間鑑界
有很多判例都是不拆結論
因為跟容許公差只差幾公分

2.量測有誤差

3.共有牆有修法過,簡單來說對方自己打掉的,關我屁事
房仲朋友說,此方面法規,早有修法,不然那摸多的古早透天買賣

4.可以走法院,目前有親戚在當律師,可以代寫狀紙,無成本開庭到二審沒問題

5.一般房屋買賣無申請鑑界,土地才有,法律上我是善意第三人

6.我的律師堂哥有看過我的房屋土地資料,賣家在做房屋拉皮時,並無申請雜項執照,對應因果關係,若有相對因果關係損失,我可以對賣家提出相對因果關係的損害賠償之訴

7.若遇對方提出強制收購分割牆面的聲明,官司輸了,大概以公告地價現值來說,大約成本兩萬內

這種案子普遍要走到三審
所以對方律師費用
大概要預留30萬
還有爭訟期間十年
還有鑑界費
收益不到兩萬元
對方投資報酬率超過-1000%

8.那間爭議的房子隔壁的空地,目前是拉高價賣不掉,他們只是想因為強迫我高價收購,賺價差,而且跟賣我房子的好像是親戚,可以上法院時舉證,聯手強制他人高價購買,屬故意犯,牽扯的法律有若我有損失,可以對我的賣家及隔壁地主提出損害賠償及詐欺之訴,詐欺部分可以舉證三要素,就地派出所報案之,零成本吉她,我會再去查及蒐證,因為對方有叫其他親戚來,這也可以舉證,三人以上謀利,集團論處之

9.我朋友叫我那棟改公司營業用,上面裝一些太陽能和搞小套房,損害賠償可以對賣我房子的人

10.我知道對方有地緣關係,地政的人可能偏袒,量測時有探口風,都是故意偏頗對方,除了找民間的做量測資料客觀對比後才知道,可以行書廉政單位舉報,這也是朋友建議我無成本的自保方式,因為後面抓到小尾巴後,可以上鋼到監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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