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私人土地被長期當道路整條巷子總共419平方公尺,該如何處理?

如題
位於台中市區中友及國小附近巷子
本身並未住在該處,
巷子又不到6M
市政府好像不徵收
已經無償讓人行走20幾年
最近又因為遲辦遺產轉移,以致於被罰款,
路是別人在走,錢是我們被罰,真是不知該說甚?
公告現值1680萬
請教有經驗處理的人
謝謝大家
新年快樂



文章關鍵字

市府不增收?!?!! 那你可以無償給予政府

法規上 可以抵稅 我家有條路 就是這樣辦理

叫做"既成道路"~====>已經有在使用中

希望有幫到你
如不想捐贈
把罰款繳一繳
去申請土地複丈(好像四千元吧)
丈量完趕快圍起來
如果認定是現有巷道的話
因為具有公用地役權
所以是不能封起來的
不過你可以詢問台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可否利用容積移轉或是透過公私有土地交換
爭取自己的權利
不然就像樓上大大捐贈土地抵稅
司法院大法官會議議決釋字第四○○號

「既成道路成立公用地役關係,首須為不特定之公眾通行所必要,而非僅為通行之便利或省時;其次,於公眾通行之初,土地所有權人並無阻止之情事;其三,須經歷之年代久遠而未曾中斷,所謂年代久遠雖不必限定其期間,但仍應以時日長久,一般人無復記憶其確實之起始,僅能知其梗概為必要」

上述三要件為既成道路成立公用地役之要件,是以私人土地是否為既成道路,應由道路主管機關以「是否為不特定之公眾通行所必要」為前提來認定,而非以其地面或地下有公共設施為認定基準。


我當年的情況比較單純
巷子只有後面幾戶特定人員行走
且有其他出入口,僅為通行之便利
最後順利收回
感謝各位回覆
目前權狀上地目已是道
所以應該不能圍起來,家人也不願意讓人無路可走
又沒有那麼多稅金要繳
賣又不知要賣誰
找過GOOGLE大神,但得到的答案都是未滿6M寬不買賣
再次感謝各位回覆的先進,
若有方法可以處理,仍希望大家可以再給小弟意見
謝謝啦
summit889 wrote:
如題位於台中市區中友...(恕刪)

您可以參考台中市建築管理自治條例第十六條現有巷道的認定,如果不清楚可以問台中市都發處建管科,至於稅務的問題可以再請教代書或專業人士。
台中市建築管理自治條例
感謝各位回覆
目前權狀上地目已是道
所以應該不能圍起來,家人也不願意讓人無路可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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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權狀不準.建議去申請一分土地使用分區看看

如果是都計內公設道路.那沒解(等政府徵收).且巷道小於6米一般買賣甚少.除非賤價賣了.另 如果每年還要交地價稅.建議跟該地區市政單位申請免繳.


如果不是計畫道路.上面一些01板友確實提供了一些不錯的建議.結果確定無法收回.個人建議將土地捐給政府.不然增值稅或遺產稅加上每年地加稅肯定高過土地價格.個人意見給你做參考
天堂裡沒有幽默,因為幽默的祕密來源不是喜悅而是悲傷。~~馬克吐溫 ~~
summit889 wrote:
感謝各位回覆
目前權狀上地目已是道
所以應該不能圍起來,家人也不願意讓人無路可走
又沒有那麼多稅金要繳
...(恕刪)


該道路可以捐地抵稅
我四伯往生時
家屬以道路用地抵繳遺產稅

當時政府還認為他老人家生前有其他土地買賣
應該有現金 不讓家屬抵 抗辯後才准的

os
伯父生前賣的地 是將欠的醫藥費還清
不想債留子女....

政府在那OOXX,那把所有道路用地都徵收呀
一賴賴個三五十年.....
看權狀地目不準...應該以土地分區使用為準...如果是住宅區...可能有機會收回...如果是道路用地不一定要等徵收

可以按照道路用地的價格賣給建商...經由贈與政府取得容積移轉...通常還有公告現值X30~40%的行情

1680萬X30%=504萬

PS:抵稅的方案已經取消...只能移轉容積



Generation Ki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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