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三 四晚間7點30分起固定打鼓是多怕讓大家知道你們的惡行FB不敢讓人 留言花千萬買房..換來打鼓聲※還里民安寧生活※只准四張犁三官堂敲鑼打鼓卻不准私設宮廟敲鑼打鼓由於此宮廟設立已年之久,已是地方上的頭痛問題,所以附近的居民都心生畏懼不敢出聲,
晚上10點之前的噪音管制10點之前對特別場所[17]及特定行為[18]音量的限制較寬鬆,但若噪音已影響他人,亦可分別按社會秩序維護法第72條第3款處以罰鍰及因違反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6條第1、5項[19]請管委會制止並報請主管機關(直轄市政府或縣市政府)處以罰鍰[20]。[13] 社會秩序維護法第72條第3款「有左列各款行為之一者,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下罰鍰:……三、製造噪音或深夜喧嘩,妨害公眾安寧者。」而此款的「噪音」,依照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案件處理辦法第11條,「係指噪音管制法令規定之管制標準以外,不具持續性或不易量測而足以妨害他人生活安寧之聲音。」(二)警察機關:不具持續性或不易量測而足以妨害他人生活安寧的噪音(噪音管制法第6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72條第3款),如大聲喧嘩、各式樂器彈奏或演奏聲、有人飼養的犬隻吠聲 (設有管理委員會之公寓大廈噪音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