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港特定區(海線港區)的發展建設及工商訊息



眾所矚目的港埠服務專業區(II) 預計今年底前會公告招商
(就是許多人說會是好市多的那塊)

目前預計投資金額:36.59億
依規定可投資的項目為:物流中心、辦公室、展覽館、會議中心、購物中心、商場、餐飲、旅館、醫療保健、港區服務及活動中心等相關及其他附屬設施。

什麼都好就是不要物流中心...

目前本案正在招商準備,港務公司網站有正式公告時再來更新
elliotelliott wrote:
眾所矚目的港埠服務專...(恕刪)


捷運橘線延海線可行性研究預定評估對接藍線B01台中港站~
以捷運設站點服務800公尺位置大概會落在大仁路跟大勇路之間~
加上出入口會以公有土地為主~
這樣就能理解為啥藍線B01那位置讓給統一物流~
因為還會創造另一個靠近捷運站的位置給7.9公頃這塊招商地~

2019台中北屯好市多投資金額35億
2025高雄亞灣好市多投資金額37億

如果目前這塊預計投資金額是36.59億
那或許答案也呼之欲出了!

年底才公開招商
捷運橘線延海線可行性研究剛好也差不多期中報告階段~準備公開辦地方說明公廳會的時候~

然後港務公司在ISUZU廠房附近另一塊8.76公頃的招商土地也同時招商?
投資金額21.61億

有沒有可能是物流中心(21億)+大賣場(36億)??
.P.O.T
橘線延伸海線可行性研究這2週內就會決標~決標簽約後大概半年至1年內會完成期中報告定案路線走法~就會開地方說明會~然後完成期末報告~送市議會審查~市議會通過定稿後~橘線延伸海線可研報告書才送交通部審查~
fishdrea
藍線都還在拼了就在期待橘線???20年後看有沒有機會吧
elliotelliott wrote:
眾所矚目的港埠服務專...(恕刪)


網傳不是說好市多8月會公佈?
如果是的話,應該不是招商這塊了,
好市多如果有中意這塊,應該不需要等到港務局再招商吧!
因為這塊本來就有放在港務局網頁招商了!不是嗎?
就是沒人看中,所以才必須重新公告再推銷!
三井、統一好像都不是透過這種公開的招商大會促成的!
southerncornercoffee
簡而言之,港務局的招商是根據具體情況與民間企業協商合作,彈性較高。促參則是由政府主導,透過公開招標讓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有較嚴謹的法規程序。
southerncornercoffee
就台中港而言,搶手的地不需要經過促參啦!港務局直接招商就可以,不搶手的地才要經過促參,例如風車大道附近那塊,投資金額預估120億,多年前就拿出來促參,到現在還參不出去!
怎不設個拖吊物流中心 海線交通亂 違停多 這麼大土地可以放多少台 商業利益也夠大 還可以結合捷運 出站即領車 順便逛outlet 捷運服務應用率大提升
.P.O.T wrote:
有沒有可能是物流中心(21億)+大賣場(36億)??


剛剛查了一下資訊來源
是交通部的招商大會
網址連結: 交通部招商大會
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案件列表裡的第21、22項
點入下載內容是交通部 113 年度招商大會參展機關提報案件
所以是去年就規劃好,預計今年年底公告的案件
公告期間結束後還要再尋找潛在投資業者
只是為什麼會有21.61及36.59這麼奇怪的數字?
不像財政部促參大會風車大道那塊籠統的120億,好多年都參不出去!
可以確認的是中央的國有土地可以由港務分公司獨立招商,也可以透過交通部或財政部促參等方式來招商!
只是你說的賣場需求只有8,000坪,但那塊地卻超過23,000坪
而且由港務分公司回復市議會的公文來看,港務分公司可配合賣場需求規劃土地及道路交通配套,只等賣場點頭
所以賣場會捨近求遠,不直接找港務分公司,而是要透過交通部招商大會?
這點我保持懷疑!
觀察交通部這三四年的招商大會,一些東西跟大家分享一下

先講一下"招商"及"招商公告"的差別
之前我提到好市多如果要在台中港,那初期最明顯的徵兆就是要看到港務公司網站上的招商"公告"。
這是依據法規要辦理的公開作業程序,例如一開始的"公開閱覽"可收集民眾意見來避免爭議,這還包含"甄審公告-->評決-->議約簽約"這樣的程序。
過往三井及這兩三年的統一、亞果都是這樣照規矩來,是不管港務公司自己招商或業者自己來的都要。

之前有人說好市多簽約了,我才提出不是港務公司用地的看法;因為連最初的"招商公告"都沒有,就更別說最後的"簽約"...

至於港務公司網站上的"招商"(招商招租),並不能解釋成"正要或已在進行"招商。比較貼切簡單來講,它就只是告訴大家說哪邊還有地可以提供投資興建,等到計畫要推行或是民間投資確定後,下一步才是進行上面說的"公告",開始進入真正的"招商作業"。

也換句話說,看到"公開閱覽"或"甄選"這類公告通常就是有潛在廠商,代表好事近了。
所以同時,"港埠服務專業區(II)"7.9公頃這塊是從來沒有"公告招商"過的。


至於"什麼是"招商大會",又為什麼案子會出現在交通部的"招商大會"?大致這樣:

交通部的招商大會每年都會辦,這是一個政策推廣平台及活動,目的是宣傳曝光跟整合所屬機關單位的案源以促進民間投資。所以"招商大會"本質有點類似民間辦的商展活動,就只是一個媒介;用行銷角度來講,就是可提升案件媒合效率。
以台中港來說,因港務公司屬於交通部管轄,所以港務自己如有計畫要進行,基本上就會將當年度規劃的案子上呈招商大會去引資。

就我觀察,出現在交通部的"招商大會"與案子熱不熱門、民間有沒有興趣來講並沒有絕對關係。例如三井及統一沒有出現在當年度的招商大會,但亞果有;而統一跟亞果則出現在下一屆"招商大會"的表揚名單上。
所以如要解釋,當然就可能包含已有業者接觸所以不需再上招商大會推廣。然而,招商宣傳也可以包含宣揚投資金額 (畢竟案源越多金額越大整個場面就好看,個人覺得)。
所以也可能只是時程上來不及...

另一方面,如依照港務公司111-115年的發展計畫,這次提報"服務專業區(II)"出去,大致就是照表操課的概念。過往包含統一的地、亞果的地、漁港北側120億的地都是在這發展計畫中。
特別說一下:
111年招商大會上,120億的"觀光遊憩商業區興建營運投資案",它"辦理期程"是特別用紅字標註需"依業者投資計畫書規劃",因此沒有日期,也沒有業者預計要花多少錢的"規模",更因此就沒有正式的"公告"作業...

結論就是,以"港埠服務專業區(II)"每塊用地投資案來說,"公告"是必須程序,有公告就是一個樂觀指標跟徵兆;而案子或土地熱不熱門、搶不搶手跟"招商大會"沒有絕對關係。提到"招商大會"是因為它讓我們提早知道有這個規劃案,不然還要等到年底才能由港務公司網站得知。
而明確的"期程"及"金額規模"設定對開發就有一個願景性目標值,這也是個指標。

==========

另外"服II"用地要蓋的話,一般是依"商港法"及主要的"公民營事業機構投資興建或租賃...(很長)"辦理;這是商港專法,也上面說的"甄審"等公告,在這裏有規範。
而我常講的"促參"都是指"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的簡稱,主要是去對應財政部的"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這個網站,而不是"法規";如果是講"促參法"就是另一篇故事了...
財政部的這網站跟交通部招商大會網站都差不多一樣意思,主要就是政策推廣平台。

"商港法"或"促參法"的規範嚴不嚴謹是其次,主要如果走"促參法"一般就是指交通、下水道...等公益性的"公共建設,例如最近簽約的"清水運動中心"ROT案;而像三井或統一這種以私人營利的"商業開發",就不會用"促參法"。

"商港法"下的一般土地租賃案是的確比較簡單,台中港這些"服II"用地投資將來基本上也會是這種土地租賃方式。


以上,我不會聯想跟好市多有關係...
但如果是好市多,我個人認為不會是那麼大的金額,因為以用地需求來說,我會先預想它是單層建築,這樣就會是台灣第一個貼近美國本土的展店方式(但這樣應該就不需要36億多了)
不然就是可能如高雄亞灣的模式有包含其他投資人設施,而好市多只是一部份,這樣最好。

總之 公告出來再說了吧
elliotelliott
三井是105的案子,但網路上已經找不到手冊所以無法確認是否列在"招商大會"中。不過交通部在106年做一項招商簡報時有特別提到三井是105年指標案件。而106年招商大會上,下町一朗也有出席
elliotelliott wrote:
觀察交通部這三四年的...(恕刪)



三井、統一沒在招商大會,
直接找港務分公司洽談(三井是由市府牽線),
包括港務分公司旁邊的7-11也是如此!
直接找港務分公司談,成功後當然會列入下一年度交通部招商的“表揚大會”,
這會很難理解嗎?
所以直接找港務分公司也是途徑之一,
否則你又要如何解釋港務分公司回覆市議會的公文---一切配合量販店分割土地與規劃交通,只待量販店點頭的公文?
這公文不就表示量販店曾直接找過港務分公司,但還在猶豫未下決定,只要點頭即可成案的最佳證明?
southerncornercoffee wrote:
三井、統一沒在招商大...(恕刪)


能上大會表揚的機制是什麼不知道,但不一定簽約成功的廠商都會上台表揚,畢竟席次跟上台時間(今年15去年10分鐘)就這些,但每年案源金額那麼多...
不過能上台的許多算是知名大咖的,這是我的觀察。

案源或土地是港務公司開出來的,所以不管直接或間接,業者一定要找港務談,是不用特別在意或解釋是誰找誰,因為無論怎樣談,這是台中市行政區,所以台中市府也一定要知悉。尤其如果業者是好市多的話,交通影響是大事,然後那麼大一間量體的建照審核等問題都需要面對...
所以公部門雙方發函協助及關心都很合理
elliotelliott wrote:
能上大會表揚的機制是什麼不知道,但不一定簽約成功的廠商都會上台表揚,畢竟席次跟上台時間(今年15去年10分鐘)就這些,但每年案源金額那麼多...
不過能上台的許多算是知名大咖的,這是我的觀察。

案源或土地是港務公司開出來的,所以不管直接或間接,業者一定要找港務談,是不用特別在意或解釋是誰找誰,因為無論怎樣談,這是台中市行政區,所以台中市府也一定要知悉。尤其如果業者是好市多的話,交通影響是大事,然後那麼大一間量體的建照審核等問題都需要面對...
所以公部門雙方發函協助及關心都很合理


我想港務分公司公文所指的交通規劃
應該是指進出台中港櫃場車輛路線是否會影響賣場營運的問題
這是港務分公司的職責
我與你爭論的點一直都是招商途徑!
也就是直接找港務分公司洽談,也是途徑之一,並不一定要透過特定的招商大會!
業者找港務分公司直接談成的大案
列入下一年度的招商表揚大會,那是理所當然的事!
另外台中港務分公司所屬的土地,都在台中市轄區內,
所有的建照申請、審查都須經過台中市政府,
台中市政府知悉境內所有的建案,那是必然的事啊!
southerncornercoffee wrote:
我與你爭論的點一直都是招商途徑!
也就是直接找港務分公司洽談,也是途徑之一,並不一定要透過特定的招商大會!


難怪我有點難理解你在講什麼,還是大家看不懂我講什麼??

我根本沒在注意這是"爭論" 也沒"在意"什麼途徑...
或許有人以為我講的"招商大會"是一種途徑,但不是;"招商大會"就只是我上面說的一個宣傳平台及活動。

我可以再說清楚一點:
先說要去用到"招商大會"這個"宣傳活動"的狀況,我個人聯想的狀況可能是:
1. "港務公司"把已有接觸的案子拿上去宣傳,但這樣目的是什麼不知道(再多宣傳,看有沒有人要跳出來競爭? 這難講 對吧?)
2. 已有接觸過,但可能對方不確定或沒興趣所以不等了,只好上"招商大會"宣傳...
3. 沒有任何業者接觸過,單純就為了招商而招商,例行公事、按表操課等。

無論怎樣,如果案件已經有業者接觸,其"途徑"一定先在相關單位中協調討論,也就是港務公司,然後再依情況看要不要上招商大會。
而如果案子是沒有接觸過的,那通常就是要大大的去宣傳引資,這基本上就是上招商大會推廣了...

換句話說,某些結論我就跟你一樣,你說"不一定"要透過招商大會,但我會說"不是"透過招商大會,因為這不是"兩種管道",招商大會是後面不同層面的東西(就只是一個宣傳平台及活動)。

但我還是要強調:在"招商大會"手冊看到有明確的"期程"及"金額規模"就是樂觀指標!
然後就是照手冊說的時間去盯港務公司網站發的"公告"


另外,如果說途徑 的"接觸過程",我個人覺得狀況可能有:
1. 好市多想在台中市開三店,所以尋求市府協助找適合土地,然後才有市府牽線及後續跟港務公司洽談的故事...
2. 一般業者可能不懂權責劃分,例如台中好市多過往都是跟市府談,發現台中港好像不錯,地大夠漂亮,但以為這也是市府管轄所以找市府...;或,就算知道地是中央在管,但畢竟將來地址是台中市,如果是我,禮貌上還是會先跟市府接觸,然後有接下來的故事...
3. 港務公司的地要招商了(不管依年度作業規定或計畫怎樣怎樣...),所以主動連繫好市多,市府知悉,然後有接下來的故事...
4. 好市多知道台灣行政作業及權責劃分,所以直接上門找交通部或港務... 然後 市府知悉 故事...

以上嚴格來講,甚至可說找港務公司不是途徑之一,而是唯一途徑...

話說回來,就像我講的,我就沒在意是誰找誰,也就不會在意"途徑"是什麼,所以就更不需要爭論。
我的狀況很單純,我就只是關心港區發展,發文內容只是分享個人所知資訊,而且重點:希望是正確的資訊 (但可能就容易被房仲或投資客恨得牙癢癢的..)

最後重點:這塊地要動了,港區再多飛一層樓...
台灣台中市民
我只在意最後有哪些大財團來發展+優質建設公司來開發.[笑][笑][笑]
台灣台中市民
像三井OUTLET+麗寶飯店+統一集團+亞果遊艇集團-->都很好很棒.[笑][笑][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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