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者說,雙方合約明定「年度預算如不足,是請款金額比例予以核撥」,沒想到去年底短撥金額少了57%;台中客運短收近5000萬、統聯客運短少3200萬,豐原及豐榮客運1700萬。
台中市交通局長王義川說,10公里免費政策成功,造成運量大增,才衝擊到業者的補助款,明年將修正計算公式;業者所說的1.33億元「是少賺而非虧損」,純粹是舊補助法的算法。
2016-05-20 11:xxAM 市政府新聞稿台中市公車運量成長六都第一
交通局長王義川表示,依據交通部統計處公布六直轄市市區公車載客量資料,運量成長率台中市增加8.13%、台南市增加6.72%、新北市增加4.38%、高雄市增加1.78%,桃園市則減少1.43%、台北市減少7.05%。在台北和桃園運量呈現衰退情形下,台中運量增幅仍高達8.13%,位居六都第一,成效亮眼。
交通局強調,政府預算有限,不可能讓公車系統預算一直集中在衝人次,而必須同時兼顧原台中縣區市民的權益。至於因運量增加,人次補助的預算不足部分,市府已爭取到交通部9000萬的補助,交通局也會持續再爭取追加預算,盡量補足,籲請業者一起努力。
這兩個新聞稿告訴我:
台中市發新聞稿說:交通部9000萬的補助,是要給台中市公車業者。對吧?
但,「爭取」兩字是種預算書向交通部書面排定專案請款。
我記得「市區公車屬於台中市政府業務,不該是中央業務吧。」
中央有必要替台中市政府扛這個9000萬嗎?
合約明定「年度預算如不足,是請款金額比例予以核撥」
記得這也是過去往例,也記得這也是上任得罪之處。
台中市政府,你連中央與地方的預算都分不清,你覺得中央是台中市的提款機嗎?
明年不會有8.13%,我確定變成沒了,台中市政府現在還沒對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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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政府真的很厚
請看我這篇的內容吧,請不要又把上任的政策數據變成你的成績單。
「台中運量增幅仍高達8.13%,這是胡自強的BRT時期貢獻出來的」。
比較BRT時期的貢獻,優化公車執行之後的貢獻。
BRT之前,每年都有1700萬人次增長量。
優化公車,執行到去年底,只增加38萬人。
1700萬人次 VS 38萬人次,難怪業者要跳腳,直罵騙局。

(去年預算的前提下,所以只提列去年度數據)
業者幫市政府幹掉BRT,拿到中港路黃金路線的共同經營權,換來的是「搭乘人次短少1700萬人次/年」。
新聞稿上還真的把上任的政績數字灌進自己的成績單。
業者看到市區公車搭乘人次停滯甚至衰退,沒有任何成長,相對地每年短少幾個億的收入。
市政府卻說我們是台灣數一數二的!
市政府一次性把BRT打掉,也把民營公車的美夢打掉了!!
市政府觀點:

業者觀點:里程數跟搭乘人次,台中市公車沒錢途了,貼補又不到位。


業者說的是事實 還是 市政府??
優化公車執行之後
不管哪個面向,都顯示台中市民營公車被將軍了,台中市政府也沒對策了。只好大家指望貼補款項。
「貼補」是因為績效好而貼補,還是業績不好而貼補??
這是翻臉嗎?
業者找記者公開,要沒到位的貼補款項。
隔天,市政府也發新聞答應爭取採用中央補助款給予。
這算是公開協商貼補費用嗎?
業者:雙方合約明定「年度預算如不足,是請款金額比例予以核撥」,沒想到去年底短撥金額少了57%,少了1.3億。
市政府:交通局也會持續再爭取追加預算,盡量補足,籲請業者一起努力。(補足1.3億嗎?)
最後的新合約,我猜想市政府還是會改掉這個,因為就是怕得罪人。
但,台中市民卻看到沒人在台中市班次減少的討論與對策討論。
誰來告訴我們,班次減少了理由,為何不好好檢討,就要要貼補???

兩份新聞稿,一個是市政府與一個是業者。
從頭看到尾,講穿了還是一個字「錢」。
(地方公車業者的利益,被胡志強發展大眾運輸的政策給剝奪了;市長選舉前,地方公車業者成了雙方角力的工具)
2 胡與林(良泰)的策略是以 市營公車來跑brt六線齊發,培養客源,並輔以地方公車業者跑支線,來完成路網。後來選前妥協,讓地方公車業者聯營brt。(以公營brt來培養客源,若成功獲利就可以轉補貼地方公車業者造成雙贏的局面:利用大眾運輸的人變多加上市府可以不用納稅人的錢來補助地方公車業者;而地方公車業者因搭公車的人變多也會獲利)⋯⋯如意算盤啊
3 可惜。在選前 胡陣營與林陣營 在爭奪 地方公車業者 的角力中,由林陣營勝出⋯⋯
4 林陣營上台後,當然要完成與地方公車業者的"期約",就開始寫劇本
5 公共利益 被人性的自私(要選票)與貪婪給做掉了。(要更多錢:林直接用納稅人的錢給了地方業者,十公里免費洞愈挖愈深了)
6 政治事件用政治解決,不然只能用 司法解決。
7 S大辛苦了。這就是專業的悲情,台灣重複上演的故事。
8 建議S大好好用功唸書,準備留學,完成學業不用回台了,國外更需要您的專業。(放手吧,離開台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