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開罰 豪宅開放空間沒開放

ninicrystal wrote:
今天看到新聞報導, ...(恕刪)


個人有不同的看法。
其實許多人在買房子時,根本也不會多瞭解哪些是因建商圖容積獎勵,變成的公共空間,建商不見得會講。
而買了後,的確,建商把錢賺走了,留下來的屋主卻要受罪。
許多空間在買房時,根本就會以為是自家大樓的中庭,在後來才知道是公共空間,或許如之前某篇文章有人提出來,常常有流浪漢與不知名人士躺在「中庭」睡覺、大聲喧嘩...
有沒有想過如果是自己買到這樣的房子,會有何感想呢?

跟停車位一樣,到後來住戶才受罪,問題在於建商已經把多出來的容積賣錢了。

這是政府法令應該要負責的問題,有沒有考量周到?如果是公共空間、公共車位,政府就要在竣工後將產權收回並要求建商賣屋時特別標註,才不會有越來越多的冤大頭。
JuicyJuice wrote:
個人有不同的看法。其...(恕刪)

樓上的超有sense
台灣一直仇富心態很重
看到這折新聞, 大家都等著看豪宅笑話
真的認真整頓下來, 恐怕所有買新大樓的都笑不出來
另外住透天的也不用太爽
騎樓佔用, 頂樓+建敝率加蓋
真要認真, 沒人笑得出來
還有這個樓本身好像也是違建!
是不是該放到房產綜合區呀?
好像是耶~習慣把文章po在這裡了, 一時不查, 請見諒了
好像放在台北市也行, 因為好像只有台北市有這問題
如果有人可以把這"違建"文章移走, 請便, sorry囉
ninicrystal wrote:
一時不查, 請見諒了...(恕刪)

沒關係! 沒關係! 您太客氣了
我是沒有要報拆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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