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不知道真實的狀況請不要隨便批評
社區的問題早就一直跟建商反應,是建商一直置之不理
一直拖到保固時間過了才會演變成這種局面
該住戶是委員,不是你所說的『敗類』
這段發言或許太主觀了一點
為了跟建設公司抗爭,委員會做了許多的努力,
那是非到必要誰想上新聞
讓自己的家更好,本來就要做許多的努力
房價是一時的,當家處理的更完善還怕房價跌嗎
『會去訴諸媒體的, 多半是這種敗類!』這句話真的有失公道,
當所有的管道都試過了,依然無用,訴諸媒體就不行嗎
如果有看到這篇發言者,且又是有訴諸媒體的人,是否可以告你毀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