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5威 wrote:若是壹樓廚房外堆是合情合理,但壹整棟真是 其實也沒有什麼合不合理,使照拿到後的二次施工,哪怕只是個小圍牆,也可以算是違章,只是現在的標準似乎都以妨礙公共安全的為優先處理,其他的都視而不見了!
http://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40220/35652740/applesearch/9年檢舉53次違建仍未拆這就是執政著的做法與態度唉
親愛的市民您好: 您的來信本府已收悉,有關您陳訴坐落於本市xxxxxxxxxxxxxxx施工中違建一案,說明如下: 一、有關您所反映之案件(編號:103-001601),本府都市發展局業以中市都違字第1030002368號違章建築拆除通知單查處在案,並派員拆除達不堪使用標準,後續將依規辦理結案。 二、完善之都市環境,須要全體市民共同創造,感謝您對市政之關心,今後仍請不吝批評指正,如您對上述回覆尚有疑義或其他建議,歡迎您來電洽詢本府都市發展局都市修復工程科承辦員蔡xx( 04-23260525 ),本府將竭誠為您服務,敬祝幸福如意。
檢舉無效啦 官員根本就 混 可能也有鬼啦 他們根本就 無眼 而且現在規定一大堆 根本不便民像台中市違章一大堆 就是有恃無恐 上有政策 下有對策像大樓 公設就是挑空加蓋樓板或是頂樓加改公設 或是陽台外推 還有外牆空殼區作假,日後可以做櫃子等透天就前院違章停車 側院違章加蓋 後院也是 或是地下室超挖 很多很多 所以根本是無政府的狀態 上下交相賊 沒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