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NG510 wrote:
有為的管委會..這些都不是問題..只要規定[管理員]照[社區規章的房仲業者看屋辦法]執行就可...真的是很簡單的事...看[管理員]是領誰的薪水..敢不執行[管委會]定的規章嗎....
全體住戶都要遵守區權會通過的住戶公約..因社區.是不准吵雜影響到鄰居的........(恕刪)
有為的管委會,還得搭配通情達理的住戶
不然什麼規約都是參考用,甚至很多住戶擺明就是天生來挑戰規約而存在的
雖說有惡鄰條款,但只要不是連續犯,這條文根本就是裝飾用的
而管理員領誰的薪水!!!
很多管理員可是受盡住戶的刁難、謾罵,同時若是再加上管委會的指責
那可是有著滿腹苦水無處訴啊
對於會守法的人,規約不用提自然就會去遵守
對於視規約於無物的人,提規約只會激起他的戰鬥本能...管理員只是找死而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