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無言0728 wrote:真實的案例:登陽穗...(恕刪) 像這種情況應該要在合約上載明一些歸咎於建商責任時的保障條款但重點通常我們也不是學法律的而簽訂的合約內容主要是建商提供的有些不合理的地方想要改,通常經理或是銷售小姐就會和你說不能改甚至雙方要角力很久(其它建商也有這種情況嗎? 還是....?)這就是消費者最吃虧的地方若不找個懂法律的人或代書幫忙之類的很容易就被牽著鼻子走一有問題,倒楣的還是消費者
catforever wrote:像這種情況應該要在合...(恕刪) 內政部版本的定型化契約是最低的限度,建商訂定的契約違反定型化契約的是無效的,例如交屋保留款是5%,這去年登陽穗悅的事件,消保官那就直接打臉建商了
登陽聽河是我在南區幾個建案中看了最喜歡的一個,門口的百坪造景,出入口的車道,有小豪宅的FU,缺點就是貴了點。綠都心,親家M3,千謙院,閱文心,知欣賞,雙子星,都不是對手,可惜我手頭現金全都在股票裡了,如果有聽河要出租的歡迎找我,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