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港路與河南路口與波麗士的邂遘


cyt7241208 wrote:
交通標識沒問題啊當你...(恕刪)

大大你好 關於你的問題
1.這個我不太清楚
2.我是在河南路口前方不到100公尺大約日出太陽餅的地方看到提醒河南路轉慢車道北上 因為我停紅燈所以很清楚
3.我是真的被攔下 只不過沒有走到快1KM
4.被攔下後也只能停在紅線上 我也有問要我停在哪裡 波麗士大人並沒說話

ninachou wrote:
交通標誌暨法規 ~~...(恕刪)

謝謝大大 受教了
只不過我看到提醒河南路轉慢車道北上的標誌是在河南路口前方約100公尺的地方,所以才在河南路口切入慢車道的.
今天剛好從火車站開車到朝馬, 一路上特別注意所謂禁止右轉的標誌,

中正路那段不算的話, 延路的路口只有一處沒有快車道禁止右轉的標誌,

那就是靠科博館的消防隊路口, 其餘很抱歉, 全部都有快車道禁止右轉的標誌,

如果照那麼警察說的, 有禁止右轉的標誌就不能從快車道切至慢車道的話,

那麼一大段你只有一次機會切換, 其餘都是違規, 要罰款??

哈哈哈, 原來台中市的交通這麼搞笑....虧我開車十幾年了, 都不知道....



blockquote>sjh12345 wrote:
今天剛好從火車站開車...(恕刪)
若真如大大所言的話.那借用yshumail大的圖片


這些存在已久引導標誌的用意何在?
原來我們一直在違規,而台中市政府也一直引導著我們違規!!


sjh12345 wrote:
今天剛好從火車站開車...(恕刪)


昨日下午1~2點之間,我也是從英才路口開到朝馬,
沒錯,靠BRT的快車道都禁止右轉,慢車道則是禁止左轉,
但是看到數輛汽車在自由切換。

另外,過了河南路口後,還沒到BRT秋紅谷站的安全島上,
看到站著一位波麗士大人。樹影婆娑之下還真不太看得出來。

jiajia93 wrote:
昨日下午1~2點之間...(恕刪)


看來那個波麗士大人是故意的, 都有人跟他講了還是要抓??

不會先處理標誌問題嗎?? 又要推給交通局, 怪交通局不懂交通嗎??

ninachou wrote:
交通標誌暨法規 ~~~ 「禁19」禁止左右轉
波麗士大人說得沒錯
禁19 不能從快車道切到慢車道(因為算是右轉再左轉)



胡扯!! 禁止左右轉和切換車道有什麼關係!!
歡迎光臨 Duke 的 543 而已… http://dukechuang.pixnet.net/blog

ninachou wrote:
抓我的語病
並不能解決樓主的問題
好 ~~~ 我刪除之前內容
你都自己PO了二張圖
當然知道 怎樣才能從台灣大道轉去文心路
重點是
台灣大道不是每個路口
都能快車道切到慢車道


不是抓你的語病!!
台灣大道有快慢車道分隔島的路段,每個路口的快車道都禁止右轉,文心路口前的大墩路口、東興路口、精誠路口、忠明南路口…的快車道都是禁止右轉,你的意思是要右轉文心路的車輛都要在五權路口就塞到慢車道去?
你有開過台灣大道嗎? 你有開過車嗎?
歡迎光臨 Duke 的 543 而已… http://dukechuang.pixnet.net/blog
今日小弟打1999詢問這件事情
1999服務人員幫我轉接交通大隊的廖姓先生
他表示有禁止左右轉標誌是不可切入慢車道的 如果切入是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8條
我也有問他 如果我從逢甲要到市政大樓文心樓 是不是要先從惠中路切入慢車道然後文心路右轉 但是惠中路有禁止右轉標誌 是不是不可以切入慢車道?廖先生表示沒錯 要再往前推一個路口.一直到沒有禁止標誌才可以切入慢車道.
所以現在很明確的一點就是在有禁止左右轉標誌的快車道是不可以切入慢車道的!!
也就是說以目前中港路的情形 走快車道就是一路到底 不然請走慢車道
以上為小弟與交通大隊廖先生的溝通認知 若有錯誤請洽交通大隊
jackoea wrote:
1999服務人員幫我轉接交通大隊的廖姓先生
他表示有禁止左右轉標誌是不可切入慢車道的 如果切入是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8條



快車道有禁止左右轉標誌是不可切入慢車道,這點我還是很懷疑
我會再求証

48條沒寫有劃分島,不能切入慢車道




第 48 條
汽車駕駛人轉彎或變換車道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
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
一、在轉彎或變換車道前,未使用方向燈或不注意來、往行人,或轉彎前
未減速慢行。
二、不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
三、行經交岔路口未達中心處,佔用來車道搶先左轉彎。
四、在多車道右轉彎,不先駛入外側車道,或多車道左轉彎,不先駛入內
側車道。
五、道路設有劃分島,劃分快、慢車道,在慢車道上左轉彎或在快車道右
轉彎。但另設有標誌、標線或號誌管制者,應依其指示行駛。
六、轉彎車不讓直行車先行。
七、設有左、右轉彎專用車道之交岔路口,直行車佔用最內側或最外側或
專用車道。
汽車駕駛人轉彎時,除禁止行人穿越路段外,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者,
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三千六百元以下罰鍰。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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