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可夫大公雞 wrote:
其實真的要玩可以推個3(恕刪)
一般建商是不會這樣玩
因為入住滿一定比率戶數建商就必須得協助舉辦區權會及管委會選舉事宜
通常管委會只要選出來後才會開始準備收取管理費
但社區公共基金則是在管委會至少成立一年後與建商完成公設點交後才會提撥
若是建商推出免管理費免清潔費方案
這就代表著在管委會取得公共基金這段期間前的所有管理開銷建商要全權負擔
否則管委會身上沒有錢不就等於讓社區管理放著爛
若是於由管委會來推免管理費方案那就更不可能
公共基金最主要的用途是在於防範未然
社區內的重大機具用了10年20年難免需要面對維修或是汰換問題
一部電梯就上百萬一座發電機也價格不斐
若是先將公共基金花掉,等到之後要維修汰換了才叫住戶繳錢
住戶會有什麼反應呢?
一個負責任的管委會是不會有這個選項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