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中港路鑽石地段停車場多目標使用惹議

因為它位於豪宅去啊!他不顧反對原因是做給民眾看,代表他不會被屈服於有錢人,不了解都市規劃的百姓就會給與支持與掌聲。
個人覺得這區域實在也不適宜在做停車場的規劃了,即使是夏綠地也是,夏綠地公園旁路小條,出入口照理會設在惠中及惠來路,但也會造成交通停車的回流。
應宣導民眾多停市府及惠來停車場,多走點路並多搭乘大眾運輸工具才是。

昨天星期四早上南下要下台中交流道,居然再豐原就回堵,是有交通事故嗎?以前都不曾發生?
林佳龍規劃的是停車場加"商場"

加了商場

這些停車位還夠其他百貨公司用嗎??



別激動,交通局的說法變來變去,自己看看他最近的新聞及新聞稿吧,別說人造謠⋯,舉個例看看⋯
「7期擬蓋立體停車場、商場 挨轟

7期擬蓋立體停車場、商場 挨轟
7期惠新停車場,傳有業者想向市府提案開發為多目標使用的停車場和商場,引起抗議,圖右為新光三越百貨。(盧金足攝)
7期停車位不足,緊臨新光三越的惠新停車場,傳有業者擬依《廣場用地及停車場用地立體多目標使用》提開發計畫,附近住戶擔心永久性空地變成立體停車場和商場,發起連署陳情,交通局長王義川表示,如有業者提案,市府才會組審議委員會審查民間投資案,評估是否適合開發,住戶意見也會納入參考意見。

「買在停車場旁,就是希望永久性空地,如果蓋商業大樓連光線都受影響!」惠新停車場旁的住戶抱怨,停車場才完成景觀設計,卻傳出要開放給業者開發立體停車場和商場,7期已有很多百貨公司,不需要再多建1家,影響生活環境;何況新光三越與大遠百毗鄰,早讓台灣大道和交流道等周遭交通堵死,市府應該拒絕開發誘惑!

王義川表示,有不少業者對廣場兼停車場用地的多目標使用表達興趣,也不限惠新停車場,只要有業者提案申請,市府會組成委員會審議,但過程可能長達1、2年時間,他已收到周遭住戶的陳情書,都會納入參考。

惠新停車場只有203個停車位,周遭有新光三越、大遠百等百貨商圈,假日一位難求,交通局以民間要開發為例,蓋大樓可增上千個停車位又有百貨商場,市府設定業者使用年限的地上權,業者支付權利金給市府,活用公有廣場、停車場。

新市政中心公有停車場包括惠新、惠安、惠順、朝富、秋紅谷等停車場,及惠來立體停車場等,依廣場用地及停車場用地立體多目標使用規定,被視為黃金地段。」


看看最後兩三段,交通局的說辭吧!?

會不會是再挨轟後,又要轉彎了呢??

但想蓋在河道上還是事實,還有其他停車場利用率如何??解釋解釋吧!
再來壹條吧!看看裏面交通局怎麼說的??別再「抹黑」別人說別人在抹黑了,看清楚吧!

「鑽石地段停車場多目標使用惹議 林佳龍力挺興建

「停車場用地為何不能蓋立體停車場及多目標使用?」台中市長林佳龍今天針對七期重劃區核心「鑽石」地段「惠新廣兼停」用地的多目標開發,持正面力挺態度,更罕見質疑「到底是那些議員在關心反對,說出來大家公開討論!」、「交通局長我挺你!」,使這個牽涉百億元的惠新停車場開發案,充滿了各方角力的複雜性。

因為牽涉百億鉅大利益的這塊的惠新停車場預定地,位於中市黃金重劃區的中心點,即台灣大道、新光三越、大遠百旁之「廣兼停1」預定地,往東側有新市政中心的市政府和市議會,南側有台中國家歌劇院,西側有秋紅谷公園丶朝馬轉運站和中港系統交流道,附近豪宅林立,建地每坪上看300萬元以上,是七期中耀眼的「鑽石地」。

該土地面積10,642平方公尺(3千餘坪),在都市計畫中規劃為「廣場兼停車場」,目前暫時做平面停車場使用,停車格203位,但市府交通局今年元月已公告「廣場用地及停車場用地整體多目標使用」開發計畫,擬以設定地上權方式招標,收取權利金,招商將本地開發為約一千個停車位之停車場,上面則做商場及旅館等複合式使用。

市府的招商計畫,引起附近豪宅擁有者和建商不滿,認為惠新停車場現為平面停車場,如興建大樓商場,將遮住豪宅天際線和景觀,也將造成附近已經飽和的交通打結,透過媒體表達異議。另據傳也有多位議員向交通局多方「關心」,要求維持現狀平面停車場,不要進行多目標開發。

市府市政會議今討論假日新光三越丶大遠百周邊交通管制疏導檢討,初步已有成效,台中市交通大動脈台灣大道的塞車情況已大大緩解。林佳龍說,百貨業者應善盡本份,進行交通維持,不能只顧賺錢,卻把交通問題丟給政府。他說,假日動用額外義交、義警等各方面人力協助交通管制,業者應該分攤費用,盡到責任,一起為交通秩序維護做出貢獻。

林佳龍話鋒一轉表示,目前坐落台灣大道丶市政北七路、惠來路口的惠新平面停車場,若可興建為立體停車場,將有效改善附近停車問題。然而,因附近議員、豪宅住戶與建商擔心立體停車場將影響附近住戶視野,導致反對聲不斷。

「不能本末倒置!」林市長強調,這土地本來都市計畫就是停車場用地,興建立體停車場既合法又正當,反問「為什麼不能蓋立體停車場?」他指出,有的議員動不動就關心,以會影響天際線為由反對,他要求交通局長告訴他是那些議員,大家公開討論,並說:「交通局長我挺你」。

林市長表示,長遠來看,治本的方式是要改善朝馬轉運站的車流動線,讓更外圍紓解交通,此外,市府也規劃要在中清交流道附近,興建一條連結中山高速公路與台74線的匝道,藉由空中立體交叉,避免與平面車流交織導致壅塞。」
來上面那條新聞給你劃個重點看清楚⋯

「市府交通局今年元月已公告「廣場用地及停車場用地整體多目標使用」開發計畫,擬以設定地上權方式招標,收取權利金,招商將本地開發為約一千個停車位之停車場,上面則做商場及旅館等複合式使用。」

「因為牽涉百億鉅大利益的這塊的惠新停車場預定地,位於中市黃金重劃區的中心點,即台灣大道、新光三越、大遠百旁之「廣兼停1」預定地,往東側有新市政中心的市政府和市議會,南側有台中國家歌劇院,西側有秋紅谷公園丶朝馬轉運站和中港系統交流道,附近豪宅林立,建地每坪上看300萬元以上,是七期中耀眼的「鑽石地」。


嘖嘖⋯百億鉅大利益呢⋯⋯
說真的,車潮及停車位需求都是兩家大百貨公司造成的,不知當初交通影響評估是如何過關的?可不可以請市府說明一下?再請問現在兩家百貨公司有沒有提出解決方案,如接駁車,周邊停車場免費停車等.市府大費周章爲業者解決停車問題有必要嗎?停車位永遠是不夠用的再增加一萬個也不能解決停車問題,只會造成開車民眾對此區域停車位的預期心理而湧入,唯有宣導大眾運輸才是治本之道.
看完台中水利局長的想法
我覺得應該要落實水利局長的建議
不只不應該蓋立體停車場
還要開蓋把河還給市民、擁抱河川

我個人覺得最大的問題在於新光&大遠百沒有盡到疏導車輛,停車車輛進停車場的縱身車道面積規劃不夠,沒有與附近公有或私有停車場結合.以致於車輛大量湧入,周遭道路面積根本不夠用所以交通打結.

而好奇怪的狀況~市政府為何知道這些原因卻不強制要求賺錢的新光&大遠百立即改善?而付出市民重大的社會成本????

daniel0 wrote:
我個人覺得最大的問題...(恕刪)


法律不能有針對性,真弄下去那些造成人龍的商號、攤販是不是也得比照辦理?

沒記錯的話幾年前就曾在議會中討論過,後來好像就沒消息了。
說實話真容易被回報刪文呢!


廖小屁 wrote:
嘖嘖⋯百億鉅大利益呢⋯⋯


原來是有百億的大利益啊!難怪之前老胡想要BOT啊!要不是之前秋紅谷的案子吃鱉,恐怕這百億不知道已經入誰的口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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