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幫朋友在規劃店面,才比較接觸房地產的問題。應該說,就是不太了解底下所敘述的法定停車位問題,才碰了一堆釘子。

【背景因素】
原本看店面,先了解地段、人潮車流、有無停車空間之後,接著調出測量成果圖一看,經常就是:「OK...之前做的市場調查就歸檔存參吧,因為法定停車位占住一樓一半的寬度...」

朋友的行業需要政府設立許可,還有一些必要的設施有一定的空間規定,最後還要依照規定辦理使用執照的變更或是「免變更」,才有辦法持續經營下去。這表示,一樓的空間配置一定要有足夠的空間來使用。

【透店】
然而目前看到的「透店型態」出租出售店面,絕大多數都把法定停車位畫在一樓的騎樓之內側的室內,寬度就佔掉一半。而且還必須保留車輛可以進出的通路,也就是說無法設置合宜的玻璃門面或櫥窗。

即便是雙店面的房子,也經常是兩個店面各劃一個停車位,剩餘的空間也無法連貫使用。

我知道如果業主願意辦理改建,把停車位移位至鄰近空地、或是繳納代金且拆掉部分建築退還容積率,就可以解決。[當然不見得每個案件都能辦理]
這一下子就要增加至少幾十萬的成本,業主多是興趣缺缺。

【大廈一樓店面】
大廈型的建築通常會把停車位設計在地下室,然而這類的店面通常坪數小而不敷使用、寬度窄,樓高超過6樓而無法辦理使用執照的免變更。

【問題】
白跑很多趟之後,我就開始怨嘆,為什麼建商一定要佔這個便宜呢?
(我指法定停車位不計入容積率的好處)

另外挖地下室作停車位或是建築線退縮來留平面車位,不是比較好?
還是買店面出租的人都不知道這個問題呢?

很多業主不願意把房子租給餐飲業,問題是停車位卡掉一堆行業之後,那還不是只能租給餐飲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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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ntlwind wrote:
最近幫朋友在規劃店面...(恕刪)

我最近把店面出租給診所開業...租方就是因為很多店面都無法申請診所開業執照

多數是因為屋主把空地加蓋成廚房 廁所造成違建...或是申請停車位在1樓造成依法不能做醫院 診所

簽約前特別要求我調閱房屋的原始設計圖...並且確定無違建的情形...才簽下租約

不過上面說到的"玻璃自動門"還是必須等消防檢查通過才能安裝...台灣的建築消防法真的很無厘頭

我的店面1樓才16坪...竟然按規定必須把大門(5米半)當做消防逃生通道...就是說不可以裝鐵門(或玻璃門)

Generation Kill
P大一講我才發現我忘了提違建

有些店面才剛剛蓋好拿到使用執照,還沒租出去就開始蓋違建....

未來違建一定更難租的

君不見市政府在查公安(這個月遇過消防局來查訪),只要是有公眾出入的場所都會比以前嚴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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